就这么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业主范某某,喝了较多白酒,因为口角,一拳打在朱振峰左侧太阳穴附近。
朱振峰从台阶上摔下来,颅内大出血,开颅手术,ICU抢救了20多天,6月29号,走了。
到今天,人已经去世两个多月,遗体还在殡仪馆放着,等案子判完再下葬。范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已经移送检察院了。
1
咱们先把这个案子的细节捋清楚。
业主觉得电动车挡路,让物业派人挪车。保安下来了。然后因为口角,业主动了手。
同事说,当时业主“满身酒气,大声与朱振峰争执”,物业负责人说,这位业主“此前经常来提诉求,有时情绪不稳定,会拍桌子”。
你注意这几个细节——“经常来提诉求”“情绪不稳定”“拍桌子”。这不是一次意外,这是一个长期习惯性行为的终章。
范某某不是不知道打人违法。他这一拳挥出去之前,脑子里进行的不是“我要不要犯罪”的道德计算,而是一个更庸俗的成本核算:打个保安,能有什么事?
这不是失控,这是一次被现实无情打脸的权力试探。
2
为什么一个普通中年男人,会有那种“打个保安没啥事”的错觉?
这个错觉不是他一个人的。他只是这个错觉分布图上最极端的那个点位而已。
咱们回到最基本的常识:物业费到底是什么?
它是一份服务合同。业主付钱,物业公司提供保洁、安保、维修等服务。
这是一个平等的商业交换,你花钱,我出工,两清。就跟你去理发店剪头发、去餐厅吃饭,是一个逻辑。
但是,你去餐厅吃饭,你会觉得自己是服务员的“主人”吗?大部分人不会。因为你知道你俩就是一次性交易,出了门谁也不认识谁。
可是“业主”这个身份不一样。它是长期的、绑定的、有产权背书的。
这就给了很多人一种非常危险的心理错觉,我在这里是“主人”,其他人都是“伺候我的”。
这个错觉是怎么养出来的?
你去看很多小区的业主群,日常吐槽是什么画风?“物业就是干什么吃的”“保安一天到晚干啥了”“我交这么多物业费就是让你们来伺候的”。
这套话术每天在1000个业主群里循环播放,播个三五年,会发生什么?
会发生“甲方人格”的日常训练。
“甲方爸爸”这个网络梗,本来是打工人的自嘲。但架不住有些人真的信了,真把自己当爸爸了。范某某那天晚上,喝了点酒,那个白天被压抑的“爸爸人设”,终于被酒精解锁,全量释放。
3
为什么在整个“业主-物业-保安”的链条里,最后倒下的一定是保安?
这里就要用我常说的那个工具——“谁出钱,对谁负责”。
业主付物业费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对业主负责。物业公司发工资给保安,保安对物业公司负责。
这条链条走下来,你就会发现一个残酷的事实:保安在这条链条的最末端,他对业主没有任何议价权,但他必须承受业主所有的情绪。
物业公司的KPI考核里,明里暗里都写着一条:保安不能和业主起冲突。
一旦起冲突,无论对错,第一个被处理的是保安。轻则罚款,重则辞退。
所以你看那些小区保安,面对再无理的业主,绝大多数时候都是陪着笑脸的,因为他不能不陪着笑脸,他上有老下有小,56岁了,丢了这份工作,下一份工作在哪里,他自己都不知道。
朱振峰当天晚上下来挪车的时候,他心里想的是“处理好这次纠纷”,不是“我要跟业主对刚”。他没有对刚的资本。
朱振峰倒下的那一瞬间,倒下的不只是他一个人。倒下的是整个“甲方对底层可以随意撒气”的隐形食物链,在这一刻,被以最惨烈的方式,具象化了。
4
写到这里,我想说一句可能让一些人不舒服的话。
这个案子里,法律层面上,范某某会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故意伤害致死,等着他的会是一个不轻的刑期。这是法律该做的事,也一定会做到。
但我更想追问的是如果法律只处理了范某某一个人,是不是这种事之后就不会发生了?
不。
因为“范某某”从来不是一个人的名字,它是一种心态的名字。它是一种“我付了钱我最大”的心态,是一种“我是业主你得听我的”的心态,是一种“打个保安能有什么事”的心态。
这种心态,在1000个小区里、10000个业主群里、100000次日常互动中,每天都在被生产、被强化、被默许。
范某某只是那个最倒霉的、把心态兑现成了一拳的人。而那个心态本身,还活着,还在被无数个“没喝酒的范某某”每天携带着。
酒没有杀死朱振峰。杀死朱振峰的,是我们这个社会里正在悄悄流行的一种病,一种“我花了钱,我就是这里的小小暴君”的病。
这个病,“业主”会得,“顾客”会得,“甲方”会得,“消费者”会得。只要你把某种“付费身份”当成了“权力身份”,你就在这个病的候诊室里。
朱振峰的儿子说,父亲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也是母亲的精神支柱。80多岁的奶奶白发人送黑发人,血压心脏都出了问题。母亲连着7天睡不着觉,靠安眠药入睡。孙女的心理也受到了冲击。
一个56岁的中年男人,就因为下楼挪个车,一家人的天塌了。
我希望范某某能被依法从重处罚,这是法律的事。
但我更希望,看到这个新闻的每一个人,能在下一次对着物业发飙、对着外卖员甩脸子、对着保洁大姐颐指气使之前,先在心里问自己一句:
我到底是花钱买了一份服务,还是花钱给自己买了一顶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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