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崔桂忠
夜幕一落,小区广场乐声震天。孩子写作业、老人想休息、上班族想清静,却被“动次打次”反复碾压。广场舞扰民,久治不愈,症结就在“软、散、拖”:无人管,是道德劝说没牙;管不了,是多部门权责模糊;管不好,是投诉常常石沉大海。广州拟立法,个人最高罚1000元、组织单位最高罚2万元,并设劝阻、报告、惩戒、信用闭环。这不是跟广场舞过不去,而是法律终于给“安宁权”撑腰。
过去,我们总把广场舞噪音当“邻里小事”,靠协商、靠忍让、靠社区和稀泥。可公共空间一旦没有规则,就会变成“谁嗓门大谁有理、谁人多谁强势”。某小区居民投诉半年,社区调解十几次,舞队一句“我们老年人就这点乐趣”顶回来;派出所来了说“不归我们管”,城管来了说“只能劝”,最后不了了之。这不是段子,是无数小区的日常。当道德劝说变成“谁脸皮厚谁赢”,法律就必须站出来当裁判。舞者要健身,居民要安宁,本可共存;但“法不责众”的侥幸,让少数队伍把公共场地当自家客厅,把大喇叭当天然权利。劝了不听,罚又无据,最后只能让守法者忍气吞声。这不是文明,是纵容。
法律为什么是有力武器?因为它把“别吵了”从道德请求,变成权利边界。广州草案明确,广场舞要遵守区域、时段、音量,鼓励耳麦、定向声技术;拒不改正,个人罚200至1000元,单位罚2000至2万元。更关键的是,它紧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从“唯数值论”转向“实质损害导向”:即便音量未超标,只要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也可能构成违法。这一转,堵住了“测着不超、听着崩溃”的漏洞。再加上12345投诉两小时内到场、处罚纳入公共信用,违法成本不再是零。没有法律撑腰,今天劝了明天还吵,这家管了那家又响,最后变成“谁横谁赢、谁忍谁亏”。立法不是万能,但不立法,安宁永远是奢侈品。
文明不是劝出来的,是管出来的。
当然,法律不是一罚了之。罚是底线,治是根本。上海一些社区推行“广场舞公约”:晚上9点前必须收队,音量不超过60分贝,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暂停场地使用一周。深圳试点“定向声”音响,声音只往舞队方向传,旁边居民楼几乎听不到。这些不是空想,是已经跑通的答案。它们证明:不是广场舞治不了,是没人真去治。 广州草案的厉害之处,不只是罚多少钱,更在于“劝阻—报告—惩戒—信用”四步闭环:现场管理者先劝,劝不动报公安,公安罚了还纳入信用。让每一次投诉都有回音,让每一次违规都有代价。
城市治理,最怕“一刀切”的懒政,也最怕“一刀不切”的纵容。严管广场舞,不是禁止健身,而是规范自由。真正的公共自由,是不侵犯他人权益的自由;真正的城市文明,是各得其所、互不打扰。法律亮剑,剑指的不是大爷大妈,而是“噪音自由”的任性,是“无人管、管不了、管不好”的懒政。
今天你不为安宁权说话,明天被吵的,可能就是病床上的家人、书桌前的孩子、深夜刚睡下的自己。安宁权不是奢侈品,是每个普通人的刚需。罚2万,罚的不是跳舞,是任性;护的不是安静,是公平。公共空间没有“音量霸权”,只有“权利边界”。法律不反对热闹,只反对越界——这才是城市文明该有的样子。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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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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