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18日讯 仁怀市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行政处理决定公示,对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理。

当事人: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圣城街与东升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人力资源产业园212号。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经本机关核查,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至少存在以下四次投诉无事实情形。本机关依法启动监管核查:

(一)2026年8月18日,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就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安顺经开区中枢时代城第一幼儿园设施设备项目三次”(项目编号:ASZX-2026-KC002)提起的投诉事项,依法公告“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二)2026年8月18日,余庆县财政局就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余庆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提质改造(高职互通理化生实验室)”(项目编号:ZHLX-2026-019)提起的投诉事项,依法公告“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相关投诉”的处理决定。

(三)2026年8月21日,思南县财政局就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思南中学采购‘班班通’及理化生实验室教学设备项目”(项目编号:LYZB00125)提起的投诉事项,依法公告“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四)2026年8月31日,龙里县财政局就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龙里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其他设备)”(项目编号:GZBHN-2026-C010号)提起的投诉事项,依法公告“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上述四次投诉均查无实据,且均发生在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12个月内。经本机关核查,未发现其他财政部门就同类行为作出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处理依据: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本机关决定将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处理日期: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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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