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自规局发布[规划批前公示]《泰州市中心城区北部片区单元详细规划》09街区0404-0405地块图则;《泰州市中心城区北部片区单元详细规划》03街区0305-0308地块图则修改(公众意见征询)。
《泰州市中心城区北部片区单元详细规划》09街区0404-0405地块图则
地块范围:东至规划春明路,西至规划春景路,南至南通路,北至规划温泰路。
图则内容:0404地块用地性质为批发市场用地+零售商业用地,用地面积21.49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55%,建筑高度≤40米,其中批发市场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04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17公顷,容积率≤0.2,绿地率≥65%。
《泰州市中心城区北部片区单元详细规划》03街区0305-0308地块图则修改
修改后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图
地块范围:东至智堡路,西至鼓楼路,南至森园路,北至晨风路。
修改内容: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周边地块权属、道路通行需求,将鼓楼路(森园路以北段)道路宽度由30米调整为21米,相邻地块用地边界相应调整。
调整后鼓楼路与原东侧地块之间用地部分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与原0306地块合并、部分作为公园绿地与原0307地块合并。
结合用地产权边界将合并后的0306地块细分为2个地块,细分后2个地块续末位地块编号(0318),编号为0319、0320。
0319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2.05公顷,容积率≤1.05,绿地率≥20%,建筑密度≤43%,建筑高度≤18米。
032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2.21公顷,容积率≤1.3,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50米。
合并后的0307地块编号为0321,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46公顷,容积率≤0.2,绿地率≥65%。
微调原0308地块用地边界,地块编号为0322,用地面积0.21公顷,用地性质、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修改后
图文来源: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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