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要求尽快删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并表示,日本加入联合国70年来,已经为联合国贡献了70年的和平。因此,需要删除“敌国条款”。
此外,高市早苗还强调,需要对联合国安理会进行改革,理由是联合国安理会已经“功能失调”。
说白了,就是日本对联合国安理会的影响有限,所以高市早苗希望日本在联合国安理会里能有更大的影响力。
有意思的是,此前为了配合高市早苗的相关需要,日本国内的宣传口径是“敌国条款”已经失效。
现在高市早苗在联合国大会上又公开表示希望能删掉“敌国条款”,搞得日本国内很多媒体不知道该如何报道这件事。
不过,高市早苗上台发言时,台下人员三三两两。和此前特朗普上台发言时,台下人群密密麻麻形成了鲜明对比。这种对比,也从侧面证明了日本的国际影响力确实不怎么样。
那么,中国能不能依据“敌国条款”出兵日本?
从法理上讲,可以。但实际操作层面,还是有着不少前置条件的。但对于中国来说,用“敌国条款”来警告和威慑日本已经足够了。
根据“敌国条款”的规定,日本需要有实质性的侵略行为或明确的侵略步骤时,咱们才能够在不用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对日本出兵。
但日本如果真的敢像高市早苗希望的那样,武力介入中国台海问题,那这个条件就达成了。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此前就已经致函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明确指出若日本武力介入台海,将构成侵略行为。在这个前提下,中国依据“敌国条款”采取军事行动,在国际法上是有依据的。
对于日本来说,“敌国条款”中威慑力最大的就7个字——“无需安理会授权”。
因为按照正常的国际法逻辑,一个国家要对另一个国家动武,要么是自卫,要么得拿到安理会的授权。
但“敌国条款”给了二战战胜国一个“例外权限”——针对德日意这三个国家,可以绕开安理会那套复杂的投票程序,直接动手。
第107条的法律效力尤其硬。它明确确认了二战期间同盟国对敌国的军事行动和战后处置的合法性,等于从最高国际法层面把法西斯国家的侵略罪责永久锁定了。
换句话说,这条款堵死了战败国给侵略历史翻案的法理通道。
日本真的“怕”这个条款吗?
高市早苗在联大上的表态,配合的是一套日本国内一直在推的叙事:“敌国条款已经过时了,形同虚设。”
日本外务省的说法是,199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决议,要求删除敌国条款,中国当时也投了赞成票,所以这个条款“实质上等同失效”。
但这个说法有一个致命漏洞:联大决议是建议,不是修宪。
修改《联合国宪章》需要什么程序?按照宪章第108条,修正案必须经联大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且得到包括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三分之二会员国批准,才能生效。
1995年那个决议,连第一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修正案”都没有走完,更别说五常一致批准了。
至于当年中国为什么会投赞成票,主要是当时的“村山谈话”中,日本对二战历史罪行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反省。所以,中国才会选择投下赞成票。
所以日本的真实心态不是“觉得条款没用”,而是“知道它有用,所以才急着要删”。
日本为什么偏偏选在现在提这件事?
高市早苗这次在联大提这个事,时机很值得玩味。
一方面,日本一直想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已经当面把话说透了:日本拒不反省侵略历史罪行,公然践踏战后国际秩序,“没有资格要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另一方面,高市早苗政府上台以来,在中国台海问题上屡屡发出挑衅性言论,甚至放话“出兵台海”。
而中国驻日大使馆此前已经在社交媒体上援引敌国条款,明确指出:如果日本再次实施侵略政策,中国有权直接采取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
这就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对峙:日本在政治上不断往前拱,中国在法律上不断提醒“你头上还悬着一把剑”。
高市在联大呼吁删除敌国条款的同时,还提出安理会“功能失调”,需要改革。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逻辑其实很清楚:日本希望在国际体系中有更大的话语权,但前提是要先把套在自己脖子上的法律约束松掉。
问题是,你想松绑,别人凭什么同意?
高市早苗在联大上的演讲,本质上是一次政治表演。她想传递的信号是“日本已经是一个正常的和平国家,不应该再被当成战败国对待”。
但问题在于,国际法的约束不是靠“我觉得我已经改了”就能解除的。“敌国条款”之所以至今没有被删除,根本原因不在于程序复杂,而在于日本始终没有真正完成对侵略历史的反省和清算。
一个参拜甲级战犯、美化侵略历史、不断突破和平宪法限制的国家,有什么理由要求别人相信它“不会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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