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5月19日,位处白云区江高镇的广州她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发生一起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6.8万元。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因作业人员违反升降平台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搭乘涉事升降平台通行,涉事升降平台存在事故隐患等原因造成。
就该起事故,广州她她公司,及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派遣单位广州量才公司,均被建议由白云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工人随同货物搭乘升降平台,被夹伤倒地死亡
2026年5月19日,根据广州她她公司半成品车间生产作业计划,车间员工开展常态化物料转运作业。员工连某明、陈某辉负责厂房二楼灌装间周边物料接料作业,员工茅某江、董某彬负责厂房三楼乳化间周边物料送料作业。
10时43分许,陈某辉操作电动手叉车,将一批塑胶卡板从厂房二楼升降平台东侧门推送至平台货厢内部。连某明在升降平台门外配合作业,依次拉下升降平台防护铁围栏、关闭铁丝网栅栏门,并按压墙上升降平台上行控制按钮,升降平台载物开始向上运行。随后,陈某辉通过工作微信群通知三楼接料人员,前往三楼升降平台位置接收转运的塑胶卡板。
10时47分许,升降平台未回落至二楼,陈某辉曾查看设备运行及停靠状态。
10时51分30秒,承载塑胶卡板堆的升降平台回落至二楼楼层位置。
10时51分41秒,连某明打开升降平台铁丝网栅栏门、拉起平台防护铁围栏,准备进入至货厢内。因货厢内部空间受限,连某明使用电动手叉车,将货厢内原有塑胶卡板堆向货厢西侧(内侧)堆放,随后进入升降平台货厢内,依次关闭铁丝网栅栏门、拉下平台防护铁围栏,站立于货厢东侧塑胶卡板与防护铁围栏之间区域,背靠塑胶卡板、面朝防护铁围栏。
10时53分11秒,连某明按下货厢内部上行控制按钮,升降平台再次启动上行。
10时53分59秒,途经三楼升降平台西侧门口的员工吴某,听到升降平台运行过程中发出异常声响,发现升降平台正处于上行状态,货厢内有三块塑胶卡板掉出至三楼楼面;货厢内的连某明侧靠于货厢东侧,随后倒地,货厢内剩余塑胶卡板整体向货厢南侧倾倒。吴某第一时间关停设备运行,呼喊周边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救援。
11时24分许,120急救医护人员、辖区民警先后抵达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救援等,经现场医护人员检查确认,连某明已无生命体征,当场宣告死亡。
报告指出,陈某辉陈述:厂房二楼未设有卫生间,三楼才设有卫生间,事发前,连某明告知其欲搭乘升降平台前往三楼卫生间,随后连某明擅自随同货物搭乘升降平台上行,在升降平台上升过程中发生事故。
《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连某明符合头颈胸部多发损伤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其头颈胸部多发损伤符合被升降平台夹伤倒地形成。
涉事升降平台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等均被建议处罚
报告显示,事故地点位于白云区江高镇凤翔中路13号零三广州她她公司厂房内,死者连某明,男,44岁,广东乐昌人,由广州量才公司劳务派遣至广州她她公司。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有关规定,该起事故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06.8万元,为协议赔偿费用。
在事故发生4天后,2026年5月23日,涉事各方就赔偿等善后事宜协商一致。
根据专家组出具的《白云江高“5·19”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技术鉴定(分析)报告》,“该起事故是由于作业人员违反升降平台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搭乘涉事升降平台通行,涉事升降平台存在事故隐患等原因造成的”。
经综合分析,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违反升降平台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搭乘涉事升降平台通行,涉事升降平台存在事故隐患。涉事升降平台货厢南北两侧用钢板封闭,东西两侧无封闭防护,且井道内东侧墙体有外凸钢板与外凸飘台等构件;货厢仅设置高度1.02米的防护铁围栏,安全防护不足。
就该起事故,报告指出,连某明安全意识淡薄,未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违反升降平台安全操作规程,忽视现场安全警示,违反升降平台严禁载人的工作纪律,擅自随同货物搭乘升降平台前往卫生间,在升降平台上行过程中,货厢东侧铁围栏未对其形成有效防护,其头颈部与井道内凸出钢板发生碰撞而受伤,最终因头颈胸部多发损伤引发休克而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广州她她公司,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广州她她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杨某,广州她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邱某,亦因未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广州量才公司,作为连某明的劳务派遣单位,未对连某明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南都N视频
【来源:潇湘晨报】
延伸阅读
2026年7月16日15时许,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东江社区下沙里屯一酸菜腌制点在开展腌制池清理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
9月13日,河池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河池金城江“7·16”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河池金城江区“7·16”中毒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厂房外部现场照片
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7月16日上午7时许,王X队、陆X睡夫妇带着儿女王X丰和王X影从金城江区城西路南桥电池厂的出租屋前往东江镇东江社区下沙里虎鹰路口涉事酸菜腌制点做工。
厂房内部现场照片
到达涉事酸菜腌制点后,王X队把各类腌菜装上三轮车开始出去送货。中午时分,王X队送货返回,一家四口在厂房休息区煮午饭、短暂休息。不久,兰X识来到涉事酸菜腌制点,坐在休息区玩手机。
下午2时左右,王X队开始进入7号池里面开展清池工作。陆X睡坐在厂房最里面靠墙位置分拣要泡的腌制品,王X影坐在王X丰旁边一起玩手机。
大概15时许,兰X识发现王X队晕倒在腌菜池里,随后前往施救。过了没多久,正在分拣腌制品的陆X睡发现王X队、兰X识无反应,便将手机交给王X影,让王X影到门口玩手机等待,随后带着王X丰进入腌菜池查看王X队、兰X识二人。
王X影一直在门口等到17时仍未见四人出来,于是前往水池边查看情况,发现四人面部朝上躺在7号池里面。随后发现其父亲手机在7号池对面的塑料桶盖上,便用其父亲手机拨打电话给兰X识的妻子韦XX瑾。韦XX瑾接到电话后,从金城江区万家怡园小区赶往现场,途中于17时17分拨打119报警和120急救。
消防人员于17时30分许到虎鹰路口。在附近巡逻的东江派出所民警发现异常后于17时34分抵达现场同时对现场进行封锁,并会同消防人员将4人救出,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4人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现场基本情况
事发位置为厂房内侧52m处作业区7号腌制池池内,池底留存7.5cm深发酵废水、腐烂酸笋残渣,废水散发强烈腐臭刺激性气味。4名死者全部倒在7号池废水液面,口鼻暴露于池内上部有毒气体层。王X队倒在池子中部,兰X识倒在池入口处,陆X睡、王X丰依次倒在池内中段。
事故发生池(7号池)
7号池无任何强制通风、气体监测、救生防护安全附件,厂房无机械排风系统,砖缝自然通风被篷布封堵,无安全警示、隔离设施。厂房仅单扇铁门作为唯一出入口,腌制池区82米狭长单向通道,无分流通风通道;现场无作业监护岗位划分。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走访群众、询问谈话、专家论证及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酸菜腌制池7号池内残留的发酵废液、腐烂蔬菜残渣在30℃高温环境下厌氧分解持续产生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清池人员王X队在清理7号池时搅动池内废水,发酵废液中溶解的硫化氢有害气体快速溢出并达到致死浓度,致使作业人员吸入致死浓度硫化氢急性中毒。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兰X识,男,群众,涉事酸菜腌制点实际负责人。明知涉事酸菜腌制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明知涉事酸菜腌制点厂房用地性质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和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仍然组织人员违法违规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同时作为涉事酸菜腌制点实际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依法依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三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第二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王X队,男,群众,涉事酸菜腌制点清池、腌制作业人员。违反有限空间“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安全规范,在未通风置换、未检测气体浓度、未佩戴防毒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开展清池工作,致使自己和相关人员吸入致死浓度硫化氢致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韦XX瑾,女,群众,河池市金城江区XX蔬菜摊摊贩。2024年以来,长期经营销售涉事无证无照酸菜腌制点生产加工的腌制品,未建立进货、销售台账,未如实记录供货者相关信息。2025年,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中市场监督管理所检查人员通过查阅票据的方式对河池市金城江区XX蔬菜摊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韦XX瑾无法提供来源合法合规的腌制品单据,却以欺骗的方式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票据和进货单(柳州市和天峨县),逃避进货源头检查,导致该酸菜腌制点长期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查处。对事故负有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事酸菜腌制点涉嫌无证无照非法加工生产,厂房用地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但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实际用途由设施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但该宗地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符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条件。建议由金城江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东江镇政府对该涉事酸菜腌制点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对在调查中发现的地方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和整改。
对在调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对公职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由纪委监委机关提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