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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敞路面一旦遇上违停

通行空间便大打折扣

看似微不足道的路边停车

却可能造成遮挡视线、道路拥堵

堵塞消防通道

埋下不容忽视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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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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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DR1N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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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9月7日

违法地点:莲兴路

闽DD1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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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9月9日

违法地点:云顶北路枋湖二路以西路段

闽DDV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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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9月5日

违法地点:翁角路

闽D270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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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9月5日

违法地点:沧翔路与海兴路口

闽D637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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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9月8日

违法地点:兑山西路

闽DD0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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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9月8日

违法地点:阳翟二路阳翟小学路口

闽D737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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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9月5日

违法地点:何厝北路与滨海西大道

法律链接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

(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五)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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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有序的道路

需要大家共同守护

请广大驾驶人严守法规

杜绝占道违停、堵塞通道等行为

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集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 厦门交警

▌编辑: 林琼怀 责编:黄碧娟

▌编审:刘德英终审: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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