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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北流市人民医院发生的一起离谱院内违规事件,引发全网医疗从业者热议。

官方通报与家属报料交叉还原

2026年7月25日,广西北流市市民林先生因腹部不适,前往北流市人民医院就诊。对于不熟悉就医流程的老年患者而言,院内在岗工作人员的主动帮扶,极易获取患者信任。

据家属报料,该院财务科收费岗位职工李某某主动上前,全程陪同老人完成挂号、CT影像检查、专科复诊等全部就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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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肝病专科医生结合患者症状及CT检查结果,出具明确诊疗结论:患者为单纯肝囊肿,无需服药、无需干预治疗,仅需居家观察即可。

按照正规医疗流程,本次诊疗至此终结,无任何用药、注射的医疗必要性。但患者离开诊室后,违规操作悄然发生。

根据医院9月24日出具的官方情况说明:李某某私自返回诊室简单咨询患者病情后,私自告知患者需要打针治疗。在无合法医嘱、无医师处方、无医护人员监督、无家属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将老年患者带至门诊一楼空闲处置室,独立为患者完成臀部肌肉注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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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发现异常后随即投诉,核查后确认:实施注射操作的李某某,无任何医师、护士执业资质,不属于卫生技术人员,仅为医院财务收费岗行政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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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最大核心疑点:医院经调查,无法确定本次注射药液的具体成分与来源。事发后,医院第一时间为患者开展血液培养、乙肝、梅毒、HIV等传染病指标筛查,结果均为阴性,暂时排除交叉感染风险。但家属反馈,患者注射后持续出现头晕、畏寒、手抖等异常不适,身体潜在损害隐患尚未完全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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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北流市卫健局回应媒体,已正式介入调查。截至目前,涉事医院以“不方便透露”为由拒绝回应媒体问询,药液来源、操作频次、整改方案等核心疑点均未公开。

法律双重定性:行政违法确凿,刑事入罪存争议

多数人将此事简单归为职工个人违规,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本次事件同时触及行政、刑事双重监管红线,个人与医院均需承担对应法律责任,且刑事定性存在行业研讨价值。
一、行政层面:个人、医院违法事实明确,追责依据清晰

针对个人无资质行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医师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卫健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涉案药品及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为基数计算罚款。

针对医院管理失职: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对应第四十七条处罚条款,违规机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

本案中,无医护资质的行政职工在院内正规诊疗区域实施医疗注射操作,直接印证医院岗位监管、人员权限、诊疗管控全面失控,医院主体行政违法责任无法规避。

二、刑事层面:主体具备讨论空间,构罪核心看法定要件

本次事件最具行业研讨意义的争议点:正规公立医院内,无资质在岗职工私自开展诊疗注射,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

根据《刑法》第336条及最高法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李某某无任何医护执业资质,若查明其独立完成病情咨询、诊疗判断、注射操作等完整诊疗行为,具备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讨论空间,但最终是否构罪,核心取决于是否满足“情节严重”的法定入罪要件,并非具备主体身份即构成犯罪。

区别于街头黑诊所的普通非法行医,本案场景极具特殊性:违规行为发生在合规三甲公立医院、行为人持有本院工牌、使用医院正规诊疗场地,这一特殊性让本案刑法定性区别于常规案件,存在较大争议空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包含五项法定情形:

1.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大漏洞叠加,让院内安全制度彻底悬空

一名普通行政收费员,能够完整走完“获取患者信任—咨询了解病情—私自建议打针—取用医疗耗材—独立完成注射”的全流程违规操作,全程无人拦截、无人核查、无人监管。这起荒诞事件的核心,从来不是个人胆大,而是医院整套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彻底失灵。

1. 药械耗材管控闭环完全失守

肌肉注射属于规范医疗操作,必须依托合规药品、无菌注射器、消毒耗材等配套物资,所有药械耗材均应落实“医嘱审批、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全程溯源”的闭环管理要求。但本次涉事药液来源不明、取用无登记、操作无留痕,无论药液取自医院内部还是个人私带,都直接证明医院药械管控体系形同虚设。

2. 诊疗区域物理管控与巡查机制失效

门诊处置室是核心医疗操作区域,行业规范明确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准入、开展医疗操作。但涉事人员可随意进出空闲处置室并独立完成注射,全程无门禁拦截、无医护巡查、无岗位监督,诊疗区域的人员隔离、权限管控、动态追溯机制全面崩塌。

3. 岗位权责边界模糊,跨岗操作灰色地带泛滥

院内便民引导、帮扶服务本是优化就医体验的暖心举措,但涉事医院未明确各岗位权责边界、执业权限与跨岗操作审批流程。行政岗位人员可随意对接患者、咨询病情、干预诊疗,不仅让老年患者无法分辨工作人员执业资质,也让院内监管出现盲区,为违规操作提供可乘之机。

4. 弱势患者就医信任被不当利用

高龄、独居、不熟悉就医流程的患者,是医疗场景中的弱势群体,天然信任公立医院品牌与院内在岗工作人员。涉事人员全套帮扶、咨询、引导、私自诊疗的操作模式,高度疑似针对性利用老年患者的信息差与信任感,存在长期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5. 日常风险排查流于形式

医院常态化安全排查、岗位风控、人员监管未能落地,对非卫技人员接触诊疗环节、占用医疗场地、开展医疗操作的违规风险零预判、零管控,最终导致恶性违规事件发生。

院内隐性风险,远比院外非法行医更致命

相较于院外无资质黑诊所的显性非法行医风险,公立医院内部的监管漏洞,隐蔽性更强、公信力破坏力更大、对患者的伤害更猝不及防,具备极强的行业警示意义。

第一,公立医院主体责任不可切割。涉事人员为本院在岗正式职工,违规操作场地为医院合规诊疗区域,即便医院主张为“个人私自行为”,也无法掩盖制度悬空、监管缺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核心问题,管理责任无法豁免。

第二,证据缺失埋下多重隐患。涉案药液成分不明、注射操作无记录、全程无监督溯源,不仅导致患者维权难度加大,也让官方风险排查、责任界定、整改落地缺乏核心依据,长期安全隐患难以彻底清零。

第三,非卫技人员管控是全国医院共性短板。当下多数医疗机构重人员招聘、日常考勤,轻岗位权限划分、诊疗环节准入管控,行政、后勤等非医疗岗位人员越界接触诊疗工作的问题普遍存在,成为医疗安全的隐形漏洞。

收费员私自违背专科医生结论、误导患者接受不必要注射,属于典型的违规干预诊疗行为,严重扰乱正常诊疗秩序,践踏医疗安全底线。

医客说

医疗安全无盲区,院内岗位无例外

医疗安全的底线,从来不是依靠职工个人自觉,而是依靠权责分明、流程闭环、监管落地、追责从严的刚性制度体系。

收费员院内私自打针的荒诞事件,撕开了部分公立医院的管理顽疾: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停在会上,真正的风险防控从未落地到每一个岗位、每一间诊室、每一次医疗操作。

我们持续静待官方最终调查结果:不明药液的真实来源、涉事人员是否存在长期违规操作、各级管理人员追责结果、医院闭环漏洞的彻底整改方案。

对所有医疗从业者、医院管理者而言,这起事件的终极警示始终清晰:医疗操作无小事,院内风控无死角,任何岗位的越界违规,都是对患者生命健康的漠视,更是对公立医疗公信力的透支。

【责编】医客君

【文章来源】浪潮新闻,大象新闻。素材来源于涉事医院 9 月 24 日发布的情况说明、卫健部门媒体公开回复及家属报料信息,仅为医疗行业内部风险研讨,事件最终结论以官方正式调查通报为准。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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