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及时语 | 北理工裴某被免职解聘,对不当言论背后的师德失范必须“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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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这种防御性、排他性的姿态,无助于课堂中进行有益、良性的讨论,这显然不符合大学应有的开放、包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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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裴某被解除聘用一事引发舆论关注。此前,其已经因一些不当言论而争议缠身。

据网传截图,在《数字时代的女性权益保护》这门通识选修课开课前,裴某曾在课程群内发表“本门课有一定的巧克力属性,可能会让某些同学不适”“抱着要学分或看热闹的心态,就没有必要继续了”等言论。

课还未开,就先预设了立场对立,并且用了不恰当的网络流行梗。这种将个人情绪带入教学空间的做法,最终将裴某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9月29日晚,北京理工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裴某存在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等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依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裴某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北京理工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围绕这门课,首先需要厘清的是,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并无问题,有问题的是授课教师非理性、不专业。对课程的讨论,应当与对教师个体言行的评价区分开来。

据悉,《数字时代的女性权益保护》这门课已经开设两年,目前无法查询到具体的授课内容。搜寻同类课程的讲义可以看到,其内容通常指向数字时代的数据泄露、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这本是数字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高校开设相关的通识课,引导学生通过法律视角去认识困境、依法维权,本身具有现实意义,不宜简单将此类课程标签化、污名化。

不过,通识课的初衷是打破专业壁垒,做到“有学理深度,无学科门槛”,拓宽学生理解世界的方式。如果在开课之前,授课教师就先入为主地预设立场,用带有特定色彩的流行梗来筛选受众,对潜在的不同意见者表现出排斥,这实质上是人为制造了信息茧房。

这种防御性、排他性的姿态,无助于课堂中进行有益、良性的讨论,这显然不符合大学应有的开放、包容精神。

高校教师可以有鲜明的授课风格,但为人师者,必须有基本的职业道德,懂得言行举止的边界。讲台是一个公共教育空间,学术探讨、教学管理与个人情绪决不能混为一谈。

尤其是涉及性别等本就容易引发公共讨论的议题,更需要教师在开课之初就为学生提供一个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讨论环境,让不同的声音理性交锋,而非有意制造二元对立。也只有这样,通识教育才能完成它应有的使命,避免原本值得深入讨论的议题陷入无谓消耗。

教师发表不当言论并非小事,触碰的正是师德师风的红线。《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高校教师在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观点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求教师言行雅正,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理工大学此次对裴某解除聘用的处分于法有据,也给更多高校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教师不仅要学识扎实,自己也要做到理性客观,懂得何为人格平等、何为相互尊重,才能将品德教育、价值观引导融入日常教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