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汤加丽现在在北京一间教室里教孩子压腿。同一个时间点,短视频平台上"汤加丽当年欠她一个道歉"的话题,播放量已经突破8亿次。这两件事摆在一起有点荒诞——二十多年前在网上骂她"伤风败俗"的那批人,和今天说"欠她一个道歉"的人,很可能是同一拨。
2002年秋天,人民美术出版社出了一本132页的写真集。封面上的女人除了脚上一双舞蹈鞋,几乎未着寸缕,名字就印在封面——汤加丽。这是中国内地第一本以真实姓名署名的人体艺术摄影集。首印1万册在数小时内售罄,加印后总销量达到15万册。
书卖疯了。代价也来了。
一本书,换来四条断掉的线
得先说她当时站在什么位置上。汤加丽不是半路出家。1976年生于安徽合肥,9岁被安徽省体操队选中,在省青少年运动会上拿过两枚金牌。
后来转学舞蹈,从安徽省艺术学校舞蹈专业毕业进了省歌舞团,1990年代末考入北京舞蹈学院古典舞系,毕业后进入东方歌舞团,身份是专业舞蹈演员兼教员。这是一条标准的体制内国家级院团舞者路径。
写真集出版引发争议后,东方歌舞团召开会议,当众宣布将她解聘。舞蹈演员和教员这两个身份同步终止。
她父亲是从报纸上看到这件事的。一个军人转业的警察,看到女儿的名字和照片登在报纸上,打电话质问她报纸上那个人是不是她。之后是长达六年的冷战——她打电话,父亲不接,或者接了也不说话。大约到2010年前后,父亲才愿意重新正常通话。
婚姻是第三条。1998年,汤加丽拍内衣广告时认识导演沈东,两人结婚。舆论压力最大的那几年,争吵越来越多,2007年协议离婚,结束了十二年的婚姻。沈东后来确认过这件事,两人没公开对骂,分得算体面。
第四条是官司。拍摄前双方签过协议,照片著作权归摄影师张旭龙。2003年,法院认定著作权归张旭龙,出版社须停止发行署名"汤加丽著"的版本。2004年,法院认定她侵犯了张旭龙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判她刊登道歉声明并支付10万元。
她反过来起诉张旭龙侵犯肖像权,2006年胜诉,获赔51万元。这些判决结果由多家媒体报道转述。
最凶的那几年,她其实还在往前走
还有几笔更细的账。
《康熙王朝》里她演的紫云,原本21秒的镜头,被电视台剪到只剩9秒。签约演出陆续取消,旧作停播。她的名字在互联网上单日搜索量超过10万次,但那时的搜索不全是来看艺术的。
值得一提的是,写真集出版后她没有停手。2003年推出第二本写真集,2004年与摄影师石松合作出版《汤加丽写真》,2005年在现代出版社出版《汤加丽写真日记》。
戏也一直在接——2006年出演开心麻花舞台剧《逗"地主"》和音乐剧《魅》,2007年在电视剧《风月》里演素琴,2008年登上东方卫视《舞林大会》。这些大多是中小体量的项目,她始终没能回到原来那条主流舞台的轨道上。
面对所有这些,她的应对方式是:不解释。被辞退,不解释;输了官司,继续打;婚姻散了,平静离场。
兜了一大圈,她还是回到舞蹈
2014年前后,汤加丽决定不再追那个不确定的演艺圈,回到舞蹈。这其实等于回到原点——9岁学体操,转舞蹈,考北舞,进东方歌舞团,绕了一大圈,根还在舞蹈。
2020年前后,她以中国舞学科负责人的身份,加入北京市巴黎一区少儿艺教舞蹈学校。到近年的公开报道里,49岁的她单身,在北京经营古典舞工作室,日常就是练功和教课,不定期去廊坊开公益舞蹈课。
外界的评价倒是变了。2025年,她的写真集被中央美术学院纳入《人体艺术发展史》课程,授课教授的评价是,她"用身体打破了中国艺术的禁忌之墙"。她接受采访时说,不后悔,那组照片:
"拍得挺美的"。
这句话她2002年说过一次,二十多年后又说了一次。
当年骂她的人和今天说"欠她一个道歉"的人,可能高度重叠。时间改了判断,但她本人似乎从没参与这场改判。那些谩骂的邮件、取消合作的电话、悄悄消失的朋友,她接住了,然后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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