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一品”优秀品牌⑩
“与民同行”品牌:“与民同行”让民行检察有力度更有温度
单位: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创新打造“与民同行”品牌
让民行检察有力度更有温度
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桩桩件件连着百姓冷暖。枞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民有所呼,检必回应”为初心,匠心打造“与民同行”品牌,构建“精准监督、弱势守护、法治护航、矛盾化解、队伍建设”五位一体履职体系,让民事检察解民忧、行政检察护民利,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检察日报等推介。
深耕民生案件,用心用情“解民忧”
“感谢检察官的支持,帮我们追回了辛苦钱”,2025年4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13位农民工仔细核对并领取全部工资10余万元。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因用工方长期拖欠劳动报酬,引发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遂启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将案件线索移交民事检察部门办理。检察官先后走访派出所、高速公路项目部等地收集证据,对接法律援助、提供支持起诉,拿回了本该属于他们的辛苦钱。
该院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主动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协作机制》《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等制度,通过畅通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渠道,构建“检察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民生权益保护共治格局。五年来,支持农民工讨薪252件,追索欠薪372万元,以法治力度守护民生温度。
2024年6月18日,枞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总工会召开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做实检察为民,依法依规“护民利”
建筑业人员流动性大、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落实?现实中按项目实行动态参保,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式。然而,行政机关为了防止企业“骗保”,增设“不备案不保护”的门槛,导致劳动者迟迟拿不到社保“救命钱”,建筑企业长期要不回垫付的医疗费用。
某公司承建某房地产项目时,按项目在某县人社局参加工伤保险并提交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钟某不在册内。后钟某参与项目施工摔伤致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公司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县人社局却以未进行动态实名制备案为由拒绝兑付。一审、再审均未获支持后,该公司向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参保人员备案登记仅是一项管理措施,不属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该院认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进行参保人员备案,不应影响遭受工伤农民工从社保部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遂依法提请抗诉。经省、市两级院接续抗诉,该案最终得以改判。在后续的跟踪督促下,钟某的90余万工伤保险金最终赔付到位。该案入选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多元调处纠纷,矛盾化解“贴民心”
网络主播、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常因行业规则不健全、用工模式边界模糊而深陷维权困境。主播小美(化名)因公司长期拖欠报酬被迫离职,反被公司诉至法院,判令支付近16万元违约金。该院敏锐察觉合同中暗藏的格式条款,依法启动监督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并依托县域内“先让礼让”传统文化,运用“说、听、记、察、劝、让、和、访”八步工作法,以检法联调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传媒公司放弃高额索赔,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故事”。与此同时,该院将个案经验转化为类案治理效能,围绕“让界、让赔、让情”三类纠纷,联动调解32场次,促成和解息诉29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协议赔偿金额228万余元。
2025年10月,枞阳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先让礼让”工作法办理民事案件。
守护弱势群体的奔波、精准监督背后的较真、矛盾化解现场的释然,枞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与民同行”品牌为牵引,深耕民事行政检察“责任田”,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守护民生“烟火气”,在服务大局中架好检民“连心桥”,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让法治阳光温暖民心。
第10700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供稿丨铜陵市检察院、枞阳县检察院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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