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是生命的接力;献血证,是爱心的见证。可有人却从中嗅到“商机”,把无偿献血证变成牟利工具,搭建有偿献血黑色产业链,最终触犯刑法、身陷囹圄。近日,成都青羊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非法组织卖血案。
2025年开始,许某了解到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可优先用血的规定后,前往成都各大医院获取病人或病人家属对输血的需求,并分别伙同被告人张某、陈某、李某、罗某四人,分别招募并组织高某等人前往指定献血站献血,并以18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向高某等人收购献血证,再通过当面递交或“闪送”等方式将献血证以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许某。许某再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将献血证出售给需要用血的病人及家属。
经核实,许某等5人共购买献血证361张,支付金额124757元,售卖献血证收入金额13141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张某、陈某、李某、罗某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告人许某与张某、陈某、李某、罗某分别构成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
综合考量组织人次、违法获利数额、认罪悔罪态度、主动退赃等情节,青羊法院对5名被告人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对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法官介绍,无偿献血证是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法定凭证,专属于献血公民本人,不能进行市场交易或流通。血液是重要的医疗公共资源,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绝不能沦为牟利商品。临床用血务必通过医院、血站等正规渠道办理。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戴竺芯
5人倒卖361张献血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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