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最近引发了不少关注。截至10月8日,法院没有发布情况说明,郑州市委政法委、郑州市纪委监委也没有公开回应。案件背后的事实,让人很难理解:当事人拿着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却迟迟等不到钱,六年只收回了8471元。
据公开信息,这起案件源于一笔149万元的借款。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应当还款,但他一直没有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采取了多种措施,但效果有限。六年里,案件先后三次被“终本”——也就是暂时中止执行——后又三次恢复,但始终没有实质进展。
更让人疑惑的是,被执行人似乎并不是没有财产。他名下有多张银行卡,其中58张长期有资金往来,个别账户还出现过较大金额的进出;一辆价值约十万元的车,被人以100元的价格转让;此外,还涉及一些房产和拆迁安置的线索。按常理,这些情况都应该成为执行的重点线索,法院应当及时调查、查封、处置。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这些线索有没有被认真核查,公众无从得知。
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那这起案件就不是简单的“执行难”,而是可能存在执行人员消极履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该查的流水没有查,该封的财产没有封,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的线索没有跟进,最后导致当事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样的结果,伤害的不只是当事人本人,更是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正因如此,我们希望郑州市委政法委、郑州市纪委监委能够关注这起案件。法院内部有审判管理监督,上级法院也有监督指导职责。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比如消极执行、违规终本、选择性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介入。如果查实相关人员确实存在失职失责行为,就应当依规依纪处理;如果不存在问题,也应当及时澄清,还执行人员一个清白。
如果对这个小问题处理不好,个案问题可能会放大为对一个地方司法环境的怀疑。河南人口众多,有大量认真负责的司法工作者,不能因为一个案子就给整个地域贴上标签。把具体问题查清楚、处理好,才是对河南形象最负责任的维护。
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是一张废纸。149万元的债权,六年只执行到8471元,这个数字本身就需要一个解释。期待郑州相关方面尽快拿出态度,用事实和数据回应社会关切,让公平正义真正落到实处。
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对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全覆盖,这一个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可能对公、检、法三个部门的工作及人员方面都有牵连,这也是一次自己审视的机会。
通过这个案件,查一查,司法机关到底有没有问题?债权人的钱为什么拿不到?有没有在充当失信人员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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