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局长出轨有错,曝光她的隐私就合法吗?
昨天,大象新闻网站发了一则新闻,称某地一女局长被举报婚内出轨多人,前夫已经获330万元离婚赔偿,由于讨要170万元口头约定的赔偿余款,而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这则新闻瞬间吸引了网民的目光,人们的关注点几乎都在女局长出轨这件事情上,在持续发酵过程中,不但指名道姓,甚至还扒出了他们的聊天记录与其他私密信息,公开发在网上。
毫无疑问,婚内不忠行为有违夫妻忠实义务,而另一方的公职人员身份,又可能涉及公职人员纪律规范,理应受到适当的道德评价及依法依规的监督。
网上的炒作点集中在婚内出轨,尤其某些以曝光别人隐私作为吸晴点来博取流量的作法,深以为不妥。毕竟,现行的法律条文上,还有保护隐私权这样的规定。
看到这样的观点,那些围着这条新闻扒的人可能会开骂了,一个女局长婚内出轨,难道不应该谴责吗?
且慢,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一定要搞清楚道德与法律这两个概念。女局长出轨,只是道德层面出了问题;而将她的隐私公之于众,可能就触及法律了。
显然,女局长出轨是有过错的,更何况还是在婚内,这种行为当然不应该被允许,受到批评也是正常的。但这种过错属于道德缺失,是个人私德方面出了问题。就婚姻而言,也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最多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其影响范围是极小的。
而将其隐私公之于众,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压力,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这些曝光别人隐私的人,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网络暴力并不被民众认为是违法行为,那种动不动就扒人家的底细、随便曝光自然人隐私的行为,不但不被制止,反而受人追捧,甚至成为社会风尚,这种现象对社会风气的正常形成是非常有害的。
提出这个观点,并不是要替那个女局长说话,更不是支持她的出轨行为,我是觉得大家对这件事情的关注点需要纠偏。
相较于对公职人员私人情感生活的猎奇式关注,其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较大金额财产安排,是否具有真实依据、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涉及廉洁纪律问题,更值得依法核实。
一个市级单位的局长,竟然可以动用500万元来离婚,如此“壮举”,恐怕不是随便哪个公职人员都可以做到的。当然,协议金额本身并不能证明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能仅凭网络传闻作出推断。但是,我们可以对这件事情表示关注,也可以质疑这些资金的来源。
假如大家把关注点集中在这个上面,形成这方面的舆论压力,促成纪检部门深挖彻查,才是对端正社会风气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报道中得知,这位女局长与那位二婚丈夫之间签下的离婚协议,确实是补偿他330万元,而且已经履约。争议点在于,女局长曾经口头答应给那个男的500万元,实际给付的时候却少了170万元。等他再去讨要的时候,被执法部门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且已经被羁押5个月。
而将此事曝光给媒体的,是这位当事人的哥哥。从这个细节看,曝光者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利益相关者。也就是说,一个旁观者将人家的隐私给曝光了。
从这个细节里还可以联想到,之所以将这件事情曝光,与那未曾到手的170万元还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有人以公开他人隐私作为追索财产的手段,其行为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话说到这个份上,也别免俗,八卦一下。那位被人戴绿帽的二婚男人,因此得到了330万元的离婚补偿,站在我们这种没见过大钱的人的角度,已经是很不错的结局了。至于剩下那170万元的口头承诺,能够争取就争取,不能争取也并非不可接受,何必要闹到去敲诈勒索、并且去公开别人的隐私呢?
当然,170万元也是一笔大钱呢,330万元都能到手,这170万元,谁不想要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