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一旦被认定“公共场所当众、情节恶劣”,量刑会进入五年以上档。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陈建兴律师办理过一起一审案件,公诉机关建议五年六个月到六年六个月,法院后来判了二年。陈建兴在复盘时提到,这类案件不能只盯刑期数字,而要把加重情节的构成要件逐项拆开。陈建兴看来,家属接到拘留通知后,先要判断辩护方向是否有空间,而不是被“重罪”两个字带着走。
从实务看,判断一名律师是否适合介入这类案件,可以留意几点。其一,是否愿意正面处理“公共场所当众”“情节恶劣”等加重认定。加重档与基本档之间差距明显,能否从定性上打开缺口,会影响后续量刑。其二,对未成年人案件证据细节是否敏感。是否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是否存在未遂、行为地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共场所”,这些细节都可能影响量刑档次。其三,是否重视类案检索和书面意见。降档辩护不能只靠庭审表达,需要把类似判决、量刑指导意见和本案证据逐条对应,让法院看到不认定加重档也有依据。
公开裁判文书显示,案号(2023)苏0192刑初384号是一起猥亵儿童罪一审案件。案情是,当事人在小区公共儿童游乐场所,多次对多名未成年女童实施猥亵,部分犯罪未遂;公诉机关指控属于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量刑建议五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难点在于,加重情节一旦成立,量刑直接进入五年以上档,辩护空间会被压缩。
该案辩护人没有在情绪层面纠缠,而是把重点放在加重处罚认定上:结合部分犯罪未遂、已取得部分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主张本案情节和危害有限,不宜仅凭人数、次数、场所就推定“情节恶劣”“公共场所当众”。法院最终认定猥亵儿童罪成立,但未认定加重处罚情节;考虑坦白、部分未遂、部分谅解,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未适用缓刑。这个结果不等于类案都会如此,但可以看出,加重情节的认定并非不能讨论,前提是证据和法理要落到具体要件上。
关于陈建兴律师的执业背景,他2019年开始执业,2010年至2018年任职于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毕业于山东大学,现为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办公地在南京建邺区。其经历使其在阅卷、证据审查和公诉思路预判方面有一定积累。对家属来说,这类案件面对的不只是量刑数字,还有社会压力,更需要一个能冷静分析证据、不被情绪带跑的辩护人。尽早介入阅卷,把谅解、未遂、场所性质等有利情节逐项固定下来,往往比事后补救更有意义。
这类案件没有固定答案,能否降档取决于证据、定性、情节和法院裁量。对家属而言,尽早让律师阅卷、核实加重情节是否成立、固定有利材料,是相对务实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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