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新四军女战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人事处处长陈迪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6年10月9日在南京逝世,享年9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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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迪1928年2月23日出生于江苏宜兴,1943年11月在宜兴闸口区参加新四军投入革命工作,194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迪早年在新四军江南二分区独立二团、浙东纵队、一纵队三旅八团等部队参加抗日战争,先后担任通讯员、会计、见习医务员等,1946年3月至6月在华东党校学习,后编入华东野战军参加解放战争,担任见习医务员、见习统计干事、统计员等。陈迪还曾在华东军区军械部工作。
从部队转业后,陈迪在南京工学院附设工农速成中学任党总支副书记兼共青团书记。此后,她曾在总军械部、湖北省机械工业厅、炮兵工程学院任职。
1964年2月,陈迪进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曾担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司法行政处副处长。1971年5月至1978年10月,陈迪任中共徽州地委常委,1978年11月至1983年12月调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政治处负责人、人事处处长。1984年1月离休。
在战争年代,陈迪与林胜国同志(1930年参加工农红军,解放后曾任南京军区炮兵政治部主任、炮兵工程学院副政委,1964年晋升为少将)结为革命夫妻,携手投入了革命事业。1956年,陈迪同志获得独立自由奖章和解放奖章各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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