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制度为什么很重要?
INTRODUCTION
时间:2026年9月23日
地点:地坛书市
对谈嘉宾:
陈夏红 天津大学法学院英才教授
冯 琰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三编辑部主任
对谈图书:
美国破产学会著:《美国个人破产改革报告》,陈夏红、温紫欣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5年12月出版。
个人破产,离普通人有多远?
冯琰:说到破产,大家一般想到公司倒闭、企业破产,或老板逃债,觉得与普通人无关。但一场重病、一次失业都可能让普通人背负负债。个人破产制度是否与普通人息息相关?什么是个人破产?普通上班族会用到吗?
陈夏红: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可能是债权人,也可能是债务人。亲朋好友借钱、临时垫付、网上消费刷白条、为企业或朋友的债务提供担保,都可能形成债务。
中国有句老话,“无债一身轻”。若欠债或别人欠债不能按时如额偿还,就会形成巨大麻烦。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解决,但若债务人砸锅卖铁也无法清偿,甚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进入终本库,债务仍无法清偿。债务人被各种催收,活得痛苦。对于债权人来说,借钱时开心,要钱时麻烦。
对于到期债务,只要债务人愿意偿还且有能力偿还,自然皆大欢喜。但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则面临债权人竞相催收的多重压力。这种情形下,不仅债务人痛苦,债权人也痛苦。
对于债务人来说,个人破产制度为每个人从债务泥潭中合法有效解脱提供了手段,是对“诚实但不幸”债务人的救济。
个人破产程序限定条件是:债务必须合理合法,不能是坑蒙拐骗、赌博欠债;债务人必须“诚实但不幸”,确实凭个人能力无法偿还。国家通过法律制度、法院体系、法律服务体系,合理免除诚实但不幸债务人的债务,这是个人破产的基础框架。
但个人破产从理论到制度再到实务,有巨大落差。
《美国个人破产改革报告》这本书讲美国个人破产制度改革思路,美国已有个人破产制度,实践中积累了大量案例,也发现了个人破产运行中的制度问题,想改革得更完善。
中国目前只有深圳、厦门有地方性个人破产,浙江等东南沿海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没有全国性个人破产制度。正在修订的企业破产法,为个人破产开了很小的口子,让债务人看到一点希望。但整体来看,希望渺茫,取决于未来5到10年甚至更长时间社会经济发展。
冯琰:个人破产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不仅对债务人,对债权人也是底层制度保护。本书虽是专业读物但不枯燥,包含美国几十年个人破产制度案例。编校中发现,美国个人破产并非都是大老板或企业股东,绝大多数是普通人,个人破产或债务风险离每个家庭都很近。
美国为什么40年又要改革?
冯琰:美国个人破产制度已几十年,已经较成熟和完善。本书是2019年美国破产学会对2005年美国破产法大改后,提出的改革报告。这份报告的核心发现是什么?美国个人破产制度运行这么久,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大张旗鼓改革?对中国试点和企业破产法相关内容和启示是什么?
陈夏红:
个人破产在美国,可以说是立国根基。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写道,美国不首先把个人破产视为纯粹经济失败,经济失败后可以从山再起。现任总统特朗普,破产加起来好几次,破产后照样做总统。美国对破产的耻辱感与中国文化非常不同。中国一听破产就远离,觉得不吉利。中国文化崇尚吉利,讳谈生死、讳谈破产。
美国个人破产为人类社会提供了巨大实验室。美国有上百年历史,案例多,制度考验多,总有现行制度覆盖不了的内容,槽点多。在美国,1990年代时,最多一年有近180多万件个人破产案件,差不多每两百人就有一人进入个人破产程序或者有个人破产经历。
2005年美国破产法改革抬高个人破产门槛后,债务人申请个人破产需先花钱完成财务教育,教育如何花钱、省钱、开源节流,才能启用程序,很多人付不起这笔钱,“太穷而不能破产”,进入不了程序。最近十多年,个人破产案件数量相对降低,现在每年约四五十万件,但绝对体量在全世界依然遥遥领先。
大量案件积累,使美国司法界、实务界、学术界有深层次观察、体验和反思。本书作者美国破产协会,由法官、律师、学者组成,类似智库,对美国个人破产、破产法律制度改革有重要建议权。
2014年完成美国重整制度改革报告,中译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成果转化成2019年美国破产法重要改革,引进中小企业重组法案。
美国破产法有40年一大变的传统:1898年、1938年、1978年,到2018年应有较大改革。2014年美国破产协会发布重整制度改革报告,导致2019年改革。
美国个人破产改革报告2016年开始撰写,2019年发布后,赶上疫情,加上共和党居于主导地位,目前个人破产改革基本陷于停滞状态。但这份报告本身,为未来改革奠定重要基础。
美国个人破产最重要问题,是具体制度规定与社会实践需求不匹配。例如教育贷款问题。美国大学高度市场化,学费特别贵,普通工薪家庭承担不了,年轻大学生借钱上学,债务基础大,毕业后3年5年10年8年可能还不上。
美国破产制度早期90年代以前,任何欠钱个人破产都能免除,教育贷款也能免除。但实践中发现,很多年轻大学生借钱上哈佛耶鲁等顶级学校,花大量钱,毕业后第一件事不是好好工作,而是申请个人破产,形成对个人破产滥用。
实务界开始改革,其他债务可免除,但教育贷款不能免除,或设计严苛条件:教育贷款到期10年后仍还不上,且生活进入非常艰难困境,如得绝症或残疾真挣不了钱,才可能免除。
严苛的制度设计和司法政策,导致实务中很多人累死累活够不着标准。现在美国有4000多万教育贷款债务人,负债额高达1.5万亿美元,年轻人死气沉沉,不结婚、不生孩子、不买房,社会越来越没活力。
2020年美国总统选举中,民主党候选人拜登提出为每个教育贷款债务人直接免除1万美元教育贷款;民主党候选人、破产法专家伊丽莎白·沃伦提出每人免除5万美元。民主党票仓主要是草根阶层,为获选票不停许诺。
特朗普所在的共和党,主要票仓是华尔街富豪阶层,很多是债权人。个人破产免除债务人债务会损害债权人利益,共和党不感兴趣。这本报告发布后,共和党控制总统席位、参众两院,短期内不会有大的改革,但要看政治下一步发展。
类似问题对中国也有影响。深圳个人破产制度起草时,有同行认为美国教育贷款不能通过个人破产免除,中国是否也这样,甚至草案里写教育贷款不能免除。同样教育贷款,中国问题与美国完全是两个概念。比如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我上本科,法学专业学费是5000块钱,26年后学费还是5000块钱,上4年大学欠2万块钱,现在大部分家庭能承受。即便不能承受,没有学生为2万块钱不还钱或申请个人破产,不划算。
同样教育贷款,中国问题与美国两个概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这个问题在中国不存在。当时我写了论文论证。
后来,深圳草案删除这部分。企业破产法修改过程中,有一段时间想引入个人破产制度,也讲个人破产能否免除教育贷款,后来这个问题大家就不讨论了。
美国个人破产案例库越大,呈现问题越多,这只是一个最小例子,对中国未来制度构建有很多启发。
冯琰:立法修改或调整要跟随社会发展节奏。美国个人破产制度也面临很多困境和难题,不同国家不同制度面临的问题不能统一一刀切,要有区分。
中国立法走到哪一步了?
冯琰:聊完美国制度和经验教训,大家更感兴趣国内立法发展情况。今年8月25日,破产法修订草案进行二轮审稿,您作为全国人大财经委起草组成员,能否介绍下新进展,尤其结合个人破产制度?
陈夏红:
中国个人破产制度构建在现实生活中需求特别强烈,大量债务人陷入失信被执行困境,对焕发经济活力带来很大影响。过去接近10年周期里,两个问题必须通过个人破产程序解决。
第一,自然人大量进入执行难困境。普通人打官司赢了,但执行不了。胜诉容易执行难。执行不了,法院只能纳入“终本库”,然后通过点对点、总对总查控系统,查债务人名下任何东西。实践中可能什么都查不到,但债务人可能还在吃香喝辣、过得逍遥。而且,终本库库存越来越大。
2018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想化解执行难,兑现正义承诺对于法院确认了债务但不能执行的债务人,要通过个人破产程序从程序上了结,给债权人债务人一个交代,给债务人东山再起机会。这是实务中非常大困境。这几年最高人民法院不发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量,但体量非常大,问题比较普遍。
第二,企业破产中出现大量企业股东和董高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问题。银行给企业放贷时,基于风控考虑,往往要求企业股东、董监高为企业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制度最重要意义是有限责任,企业归企业,个人归个人,可互相分开。而企业破产领域,金融机构风控操作导致有限责任事实上被击穿。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通过破产清算可免除企业债务,通过重整可让企业东山再起,但企业股东、董监高为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现有法律框架没法解决,是死结。很多企业破产案件中企业债务可以解决,但个人债务没法解决,老板们痛不欲生。
中国经济的活力,更主要是老板们带来的,没有老板们累死累活在一线拼,过去几十年经济不可能高速发展。现在老板们陷入困境,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制度应给大家解套的机会。企业破产领域也需要个人破产解决后端遗留问题。无论解决普通自然人债务问题,还是解决企业老板为企业承担担保责任问题,都需要个人破产制度。
2018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在不同文件、报告中都提相关方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到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建设第一次进入党代会中央全会文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层面已明确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千方百计通过制度构造解决,但具体制度设计,面临观念分歧、认知分歧、利益分歧。
这一轮破产法修改,最早大家觉得个人破产应是重要突破口。甚至论证企业破产法改革完是否叫个人和企业破产法,或类似叫破产法,不突出主体内容。
但202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破产法草案时,原来很多方案过于超前,回到更加务实境界。
现在尽可能先解决企业老板为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问题,且仅限于企业股东,想开一个小口子,后面通过司法解释、行政条例、单行立法等方式,一步步展开探索。
这是非常小的一步,但非常好。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迈出这一步,将来可能解决大问题。中国有5000年历史,5000年来大家相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14亿人口每个人都相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每个地方的人都知道欠钱必须还钱,怎么能免除?
个人破产制度构建在跟千百年历史传统认知博弈对抗,改革不能操之过急,需要耐心和时间,但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能看到。
冯琰:这一小步释放非常好的信号,给大家往前走的心。
债务人为什么越来越年轻、越来越老?
冯琰:了解顶层设计后,看落地实际数据。无论美国报告、美国现状,还是国内试点现状,都出现明显债务人群两极化趋势:越来越年轻化,越来越老龄化。这是时代特征吗?请结合本书和国内试点情况,分析债务人群两极化为什么国内国外同时爆发,对普通人有什么风险警示?
陈夏红:
今年上半年我在深圳做个人破产改革项目,与深圳当地参与个人破产改革相关的同行交流较多。深圳目前接近1000件案件里,债务人整体以中年为主,但也呈现年轻化和老年化趋势,向两边扩展。
年轻化与年轻人消费习惯有关:年轻一代太习惯寅吃卯粮、月光、花明天钱圆今天梦。而且,现在金融机构借钱太方便,随便提点信息就给白条、发信用卡,每年大学开学金融机构发信用卡像随便送。
美国早年情况一样。美国60年代随着金融管制放松,金融机构为获客户大量发信用卡、赊销券,有人说家里宠物都能收到信用卡,甚至人死了还能收到信用卡。
过度容易获取贷款,导致很多年轻人面对消费机会时,容易举债消费。我们现在的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没有针对如何理财、过健康财务生活的教育,很多不明就里年轻人容易陷入债务泥潭,社会层面问题普遍。
老后破产问题,日本NHK拍过纪录片《老后破产》,美国、日本等国家普遍存在。50多岁60岁以后突然重病或意外,医保、退休金完全不足以覆盖债务,老后破产更加没有解决方案。
深圳个人破产实施初期和解第一案,债务人就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先生。他早年在大学教书,90年代下海去企业,为企业承担约300多万元债务,后来企业破产,企业债务被免除,他个人却被套死。从90年代拖到现在,断断续续还了好几百万,把深圳一套房都卖了被执行还债,但债因利息叠加、复利计算还是没还掉,最后算来算去还欠100多万。他每月退休金只有6000块钱,在深圳生活难度很大。法院每个月还会执行,只给他留2000块钱最基础生活费用,4000块钱用来还债。
债务人到法院后,法官、管理人觉得现有框架无解,除非破产清算或债权人让步和解。
重整程序基本无意义。债务人说,我能活几年还不一定,如果给5年偿还期限,我能不能活5年都难说,钱还是还不掉。最后各方面共同做工作,走了和解。这个案例正好只有一个债权人,比较好谈判,债权人做出让步,债务人手头5万多块钱一次性还掉,剩下债务免除。
算总账,金融机构本金早就还清,利息挣了不少,但金融机构有难处,哪怕利息、罚息收不回来,内部有风控、合规、追责考虑,不能轻易免除债务。
作为债权人,金融机构道理上明白债务人很可怜,应该给他免除掉债务。但金融制度没提供空间。
现在整体感觉,社会因债务问题被捆得死死的。年轻一代、老年一代都被控制得死死的,中年一代也没好到哪儿去。
深圳试点怎么样?
冯琰:听完不同年龄层债务现状,国内试点运行价值、存在意义更加凸显。陈老师长期深度参与跟踪深圳个人破产试点专家研讨和课题调研,目前试点个人破产落实情况如何?如何帮助普通人?哪些能帮到?哪些不支持?
陈夏红:
地方个人破产试点主要在深圳和厦门。深圳2020年8月26日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到2026年3月1日实施满5年,是较完整周期。我上半年项目围绕这5年做深度探索。
厦门去年刚通过条例,刚开始实施,案例数据数量、体量不太明确,据说数量很少,还不到评估研判时候。
深圳改革现在接近1000宗案子,各种状况都有。整体共同认知有两点:第一,目前可能95%甚至更多都是重整案件,这是明显特征和信号。第二,深圳案件债务体量或总量基本维持在200万元以内,负债额度特别大,可能没法进入破产程序。
出现这两个明显特征,与当地同行深入交流,确实有很多顾虑,尤其是担心舆情,特别怕出大舆情,说欠几千万一下不用还了,让社会对个人破产形成负面看法和影响。
深圳个人破产改革非常成功的一点,用当地话说叫“疾步快走”,每个步骤都不大,没有跨越式一下给你一个案子免掉几千万元,一个案例一个案例慢慢积累,形成成熟经验做法。
到目前为止,深圳个人破产改革没有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各方面评价非常正面,这是非常好的现象。
个人破产清算的逻辑是现有财产留出基本生活费用后全部拿出来偿还债务,剩下债务不用偿还。可能给债务人导向是通过各种方式甚至坑蒙拐骗,只要进入程序获得个人破产清算,就可以躺平,不用还债,不用挣钱,熬过免责考察期,东山再起又是一条好汉。这对债权人利益可能造成损害,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对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正能量风气的维护。所以深圳目前个人破产运行实际中,更多用重整:未来5年内全力以赴工作,挣的百分之六七十甚至更高比例收入用来偿还债务,5年后才能获得债务免除。
深圳个人破产目前做得比较好的一点,通过接近1000个案件积累,给政府官员、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带来非常稳定预期。以前债权人不申请、不合作、不投票、不配合,现在债权人越来越熟悉程序,只要法院最后裁定重整计划,正常往上报就可以。现在深圳个人破产大体能运转起来。
但问题也有。
第一,管理人报酬是个大问题。美国个人破产报告第五章讲律师费用问题。个人破产非常专业,没有律师帮助,靠债务人朴素的正义观,走不完程序。对于债务人来说,如果很多问题不了解,会被社会上所谓化债机构坑蒙拐骗,花大笔钱。化债机构会承诺保证进程序,但法院审查不符合条件,还得退出来。债务人进入个人破产程序,需要专业人士帮助,专业人士要养家糊口、养团队,要有挣钱途径。
深圳个人破产前几年报酬问题悬而未决,最后通过报酬办法,每宗重整案件管理人可以拿到3万元左右报酬,分两笔拨付:破产程序启动后,债务人向管理人支付1万5千元;重整计划履行完毕,支付剩下1万5千元。
但现在问题在于,很多管理人团队用5年时间挣3万块钱,时间成本特别高,团队不停换人,很多人待不到5年,一个案子跟不完就离职,5年挣3万性价比特别低。
而且,这3万元还挣不利索。第一,债务人1万5千元可能赖着不交,很多债务人说我都没钱了,还不起债务,还要给管理人付报酬,凭什么?甚至投诉管理人,说提供法律援助不是应该的吗?凭什么交钱?实践中还有债务人跟管理人谈判打折,1万5变9千,9千变8千,变3千多还赖着不还。
管理人也不能说你不支付报酬,我就不往下干,法律程序得一个接一个往下走,管理人不往下履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被逼着还要往下走。
而且,剩下1万5千元,能不能拿到也是未知数。重整计划履行期限5年,时间漫长,对身处债务黑暗泥潭里的人来说,5年太漫长,可能发生各种变故,如裁员,很多科创企业裁员很常见,一旦裁员,本来还债的钱没了,重整计划履行不下去,退出程序。这个时候,管理人报酬怎么办?管理人白干活。
从感受来看,个人破产改革中,同行的心气儿、信心在逐步降低。
美国个人破产报告讲管理人的律师费用、管理人报酬怎么收取,分阶段分步骤,总得保证大家有钱挣,不能指望每个人靠爱发电。这是深圳个人破产面临比较大问题。
第二,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老板们债务,也需要通过个人破产程序免除。这是深圳得天独厚条件,全国其他地方没制度依据,深圳既有全国《企业破产法》,又有《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完全可以这么做。
很高兴看到从去年开始深圳推出企业债务与个人债务合并破产的相关案例。如果后面推得多,一方面解决企业老板被无限连带责任苦苦捆绑困境,另一方面通过企业破产报酬覆盖一部分管理人的个人破产报酬,给行业带来新机会,让制度运作更稳妥。
第三,破产清算口子要适度放开。美国个人破产改革报告提出很大问题:2005年改革通过强制性收入测试机制,如果未来5年有稳定收入且收入达到一定程度,不能用破产清算,必须用重整。但制度实际运作中,重整可以保留所有财产,甚至被扣押财产、被吊销驾照等都可以要回来,房子也能保住。很多人不是为了偿还债务进入第13章重整,而是为了保住房子、车子、驾照进入个人破产。
他们进入第13章那一刻起就非常清楚,这5年肯定执行不了重整计划,但能拖一天是一天、能拖一年是一年,最好拖到第四年最后一天,再退出程序。事实上,这形成对个人破产程序滥用。
深圳如果一直以重整为主导向,后面也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有人明明欠很多债务,但没有特别稳定收入,或收入不足以形成合理偿债计划,就不能进入破产程序,这可能与破产程序设置制度出发点背离。
个人破产制度在合理使用与防止滥用、防止通过个人破产逃废债之间要保持平衡。这种平衡很考验法院智慧、专业服务团队、制度查缺补漏功能。不能说我坑蒙拐骗逃了一大堆债务,法律制度对我无可奈何,前面开一扇窗,后面可以开一个洞,个人破产可能真成为逃废债天堂。
配合机制、配套机制很重要。这次企业破产法修改,大家可以看到强化了责任条款,引入检察监督,可能对将来打算通过破产程序逃废债的债务人形成有力震慑。
现场提问:财产核查和债权人疑虑怎么解?
现场记者:我上半年去深圳采访,法官说财产核查很难,境内还好,境外更难。美国有什么经验我们可以借鉴?另外评论区民意也有顾虑,大家都默认自己是债权人,万一别人欠我的钱被清算掉了怎么办?怎么给大家普及?
陈夏红:
财产核查方面,深圳现在有两道卡口:一是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清偿能力评估,管理人对债务人先做很细的调查筛查;二是深圳破产管理署的破产前辅导。这两个基本上能筛出百分之七八十的问题。
国际经验更多是诚信机制,比如美国有宣誓,签声明,造假要承担所有不利后果。
将来个人破产全部落地,刑法肯定要修改,通过个人破产坑蒙拐骗、逃废债,情节严重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现在个人破产犯罪的刑事司法体系还启动不了,这一块后面还需要完善。
关于债权人,个人破产不是让债权落空,而是给你一个确定的清偿预期:能拿多少、按什么顺序、多长时间内走完,而不是无限期拖下去。同时让你在借钱的时候更加审慎。
深圳破产程序中亲友债权是劣后的,意味着你借钱给亲戚朋友,如果他破产了,你作为亲友借的钱可能更后面偿还,甚至放弃追还。你得有个预期:如果他真还不上,你能不能接受?能接受就借,不能接受就别借。这会让每个人对财务有更健康的管理观念。
(本文根据2026年9月23日地坛书市现场分享整理。)
责任编辑:赵若涵
内容来源:破产法快讯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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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签发: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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