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临时换座就能瞒天过海
逃避酒驾处罚
一男子就因自作聪明的操作
当场被交警识破
10月5日,河池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在G78汕昆高速宜州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车的反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
“狸猫换太子”画面
该车没有按照秩序排队接受检查,突然紧急变道转向,停靠在检查点前方30米左右的排水沟旁,车刚停稳,车内一男一女几乎同时推开车门快速下车,后排女子快步上前坐上驾驶位,原本驾车的男子则迅速绕到车尾,换乘至副驾驶位。仓促完成换座后,女子便启动车辆,试图驾车驶离。
整套慌乱又刻意的换座操作,处处透着反常。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检查。
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二人一口咬定,全程都是女子肖某驾驶车辆,拒不承认临时换座的事实。为还原事实真相,民警出示了卡口监控视频。
面对清晰完整、无可辩驳的监控铁证,男子韦某终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韦某与肖某当日从柳州驾车前往宜州。由于肖某不熟悉高速路况,且高速公路车流密集、车速较快,便由韦某驾驶车辆,当行驶至宜州收费站出口时,驾驶人韦某看到执勤交警瞬间慌了神。
原来,前一晚驾驶人韦某在家宴请朋友,饮用了一斤自酿米酒。经过一夜休息后,他认为体内酒精已经完全代谢,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发现交警查车后,情急之下与肖某临时换座,妄图通过“换人顶包”的方式蒙混过关,躲避处罚。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韦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管部门对驾驶人韦某处以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罚款一千三百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针对二人妄图顶包避罚、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酒后禁驾
“隔夜酒”“隔顿酒”并非安全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较慢,休息一晚仍可能残留酒精,极易引发酒驾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主观判断酒精代谢情况,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配合执法
同时,面对交警执法,应主动配合、如实说明情况,任何妄图换座顶包、隐瞒违法事实的行为,只会错上加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廖旭峰 周家敏
值班编辑:李志腾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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