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功县公安局普集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用暖心细致的举动,彰显了公安机关在生态保护中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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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普集派出所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求助,称其在野外发现一只落单幼鸟、无法飞行,疑似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这只幼鸟长有标志性的黑色面纹,经辨认核实,确认其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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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将该野生动物移交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后续养护及重返野外等事宜。(通讯员 王维)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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