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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公积金提取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情形,租房提取也不再设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
广东是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体量最大的省份之一。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新修订的《条例》生效后,从广州、深圳两大一线城市,到惠州、江门、汕头、东莞、湛江、清远等城市,公积金政策调整密集进行:地域放宽、额度上调,最集中的方向则是用途扩围。
以深圳为例,当前正征求意见的公积金新政明确:装修住房每套最高可提取25万元;物业费每月最高可提取550元;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比例阶段性提高至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
9月1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根据征求意见稿,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在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对在广州缴存、计划回老家或到大湾区其他城市置业的人来说,这将是最直接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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