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来自福建林女士向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反映,自己与结婚16年的丈夫龚某育有两个儿子,两人白手起家、共同创业,却发现自己多年来辛苦积累的夫妻共同财产,被丈夫以银行转账、微信红包、购置房产车辆等方式给了公司前员工陈某某,共计近700万元,甚至对方还为丈夫生下了私生子。
林女士将陈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产,随后陈某某出具了对于龚某的还款交易流水,林女士认为这笔钱也是丈夫提供的,是在“平账”。
一审法院认为,龚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形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因被告已返还男方部分款项,而林女士所谓“平账”只说没有证据支撑,法院驳回了林女士诉讼请求。
目前林女士已经上诉,10月22日案件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林女士称,自己不会放弃维权,自己最大的诉求就是能够离婚并合理分配财产。
林女士介绍,她与丈夫龚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创业。2022年她辞去工作回归家庭,却不知丈夫已与陈某某开始不正当关系。
陈某某系龚某在KTV经人介绍认识,2021年后被带回公司担任人事员工。入职不久,龚某安排陈某某前往深圳公司工作。林女士作为公司老板娘,此前对此并不知情,也曾添加陈某某微信沟通公司相关事宜。
2023年初,林女士察觉,陈某某与丈夫龚某一同出现在龚某老家的一场乔迁宴上,双方发生冲突。事后林女士询问,丈夫称陈某某即将辞职,半个月后,陈某某离开公司。
但林女士发现,陈某某离职后,公司仍持续为其缴纳社保和医保。2025年1月,林女士与公司财务核实确认,相关费用一直由公司账户支付,陈某某本人并未向公司缴纳。林女士致电陈某某询问,对方称丈夫知情并同意代缴,费用系其自行支付。经与公司人事核对,陈某某并未实际付款。林女士再次联系后,陈某某将当月社保费用转账给她。
△林女士在2025年发现陈某某离职近一年仍由丈夫公司代缴社保。
原配:只要第三者愿意配合,钱就可以左手进右手出,轻易完成还款的表象
林女士后向法院起诉陈某某,要求被告返还财产7015193.68元(暂计)及利息。
陈某某在庭审中辩称,林女士丈夫向其转账支付的款项为借款,其已根据原告的诉请金额,向林女士返还借款6778093.68元。
林女士则认为,所谓返还借款,不过是其丈夫提供资金给陈某某进行“平账”。
“只要第三者愿意配合,钱就可以左手进右手出,轻易完成还款的表象。”林女士说。
据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被告陈某某于2021年入职龚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公司,法院查明,2021年至2024年期间,龚某与陈某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龚某通过多种方式向陈某某转移资金,分别为微信转账,共计 75,493.68元。其中包括多笔“520”、“52”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以及银行及其他转账。根据银行流水记录,龚某向陈某某转账共计 6,776,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林女士丈夫的赠予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行为。陈某某提交的转账记录显示其已归还龚某的款项6778093.68元,该资金的来源原告林女士无法证实系来自第三人龚某,原告的“平账”一说无法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实,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书中同时显示,2025年2月18日,林女士发现丈夫和陈某某育有一名两岁私生子。
更令林女士痛心的是家庭创伤,两名儿子因家庭变故被确诊为抑郁症。
林女士说,发现丈夫出轨后她曾试图与陈某某多次沟通,请求其离开家庭,结果被对方拉黑。
判决结束后,林女士前往陈某某老家取证,在和陈某某的父亲对话时,林女士发现其父亲对于自己的存在并不了解,面对林女士的提问则表示热情回复:"我女婿在深圳开公司,我女儿在深圳买了房子。”
林女士称自己当时并没有上前揭穿,只是悄悄离开。
“我怕破坏后面的取证,也不想让一个快80岁的老人知道这些。”她说。
对于外界质疑:“既然还是夫妻关系,为何不直接离婚分割财产”,林女士解释道,她并非不愿离婚,而是必须在财产分割清楚之后才愿意离婚。
她最深层的担忧在于,龚某会通过商业操作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目前林女士已经提起上诉,她表示自己的诉求就是能和丈夫离婚并对共同财产合理分配,并且对于一审判决提及的转账700万能够落实到自己的账户。
10月13日晚,记者致电林女士的丈夫龚先生,对于民事判决中妻子认为返还借款是其丈夫提供资金给陈某某进行“平账”的说法,龚先生表示:“一切都要看证据,对于此事我不想发表任何意见,相信法院的判决。”
△当事人林女士在谈起民事诉讼案件时想到孩子曾一度落泪。
律师解读:婚姻关系存在可能会破灭的情况下如何防止一方转移共同财产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研律师。就如何防止配偶在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刘研提出以下法律建议:
1.追踪款项流向,警惕恶意规避执行。 重点核查第三者转回的款项是否真正回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控制范围内。若配偶收款后继续隐匿、转移,可能涉嫌恶意规避执行,法院可依法予以制裁。
2.固定过错证据,掌握维权主动权。 婚姻关系出现破裂迹象时,应及时保存对方婚外情、重婚等过错证据,作为主张损害赔偿、争取财产分割照顾的重要依据。
3.明确债务归属,拒绝为个人挥霍买单。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仅用于个人高消费、赌博或向无关第三方转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过错方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果断行使撤销权,依法追回被转移财产。 对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过错方可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认定相关转移行为无效,确保财产回归共同财产范围。
刘研表示,法律是无过错方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及时取证、依法维权,才能尽可能实现公平的财产分配。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黄康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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