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郝亚娟 杨井鑫 上海 北京报道

今年以来,广东、福建、山东等多地相继出台政策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围绕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票据、财政金融协同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推动金融资源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延伸,进一步畅通产业链资金循环。

受访专家指出,各地加大供应链金融支持力度,既是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升产业链韧性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促进内需增长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随着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快发展,如何强化真实贸易背景审核、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防范核心企业延长账期等问题,也成为行业规范发展的关键。

供应链金融支持力度加大

近日,广东省商务厅发布《关于支持商贸领域供应链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完善供应链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供应链金融对商贸领域企业的支持作用。其中,第七条明确提出,强化供应链金融赋能。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金融产品规范发展。引导金融机构聚焦重点行业,为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开展基于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等动产和权利的一体化融资服务;推广包括“核心主体+农户+基地”在内的“一带多”“大帮小”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此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的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其中,在“推动服务业提质扩容,丰富高品质服务供给”方面提出,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确权、应付账款票据化和供应链票据签发,依法依规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平台,依法依规给予50万元奖励。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科技、绿色、海洋等特色险种供给。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企业与平台对接,实现订单、物流、发票等交易数据依法授权共享,发展“脱核”供应链融资业务。大力推广供应链票据,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平台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平台。

对于多地密集出台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这既与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密切相关,也反映出地方政府在畅通产业链资金循环、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政策考量。

山东供应链票据服务平台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供应链金融已从传统的补充手段,跃升为地方政府“稳链强链”与“盘活内需”的核心基础设施,其深层逻辑在于:

一是精准破局中小微“首贷难、担保难”的毛细血管堵点。传统金融依赖强不动产抵押,产业链末端中小微企业往往被挡在门外。发展供应链金融,本质是将核心企业的信用优势转化为链条上中小微的融资动能,让订单、仓单、应收账款等动产资源真正流动起来,实现信贷活水的精准滴灌。

二是从单纯的“资金融通”转向“产业生态与内需循环”。当前经济稳增长的核心在于畅通内循环。供应链金融解决的不单是单家企业的钱袋子问题,更是通过打通商流、物流、资金流,缩短供应链周转账期、缓解中小微企业账期,以此稳住就业与生产主体,提升整个产业集群的韧性。

三是政策激励从“倡导指引”转向“真金白银破除确权阻力”。长期以来,供应链金融最大的卡点在于核心企业“不愿确权、动力不足”。山东直接出台最高200万元奖励票据化和供票签发,广东明确依托中征平台推广标准化模式,反映出地方政府正通过财税补贴与机制绑定,直击“核心企业确权难”的制度成本痛点。

从更深层次看,各地密集出台供应链金融政策,也与近年来供应链金融监管趋严、行业加快规范发展的趋势密切相关。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分析,多地密集出台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并非简单的“地方抢赛道”,而是国家层面规范供应链金融、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与解决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在地方层面的具体落地。其深层逻辑在于,以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等动产和权利为支撑,把产业链上沉淀的信用转化为可融资资产,缓解中小企业“有订单、无抵押”的困境。

规范发展仍是关键

随着供应链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如何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让金融资源更有效地流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成为推动供应链金融提质增效的重要课题。

普兰金服副总裁周海滨分析,从政策逻辑看,供应链金融已成为打通产业循环、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政策工具”,出台此类政策的原因有三方面:

一是发展供应链金融可以盘活存量资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如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等动产和权利长期沉淀在产业链中。供应链金融平台和供应链产品可将核心企业信用延伸至上下游,以此实现“大帮小、一带多”,弥补传统信贷对轻资产企业覆盖不足的短板。

二是财政和金融协同,撬动服务增长。如山东对应给予50万元和最高200万元奖励,本质是以财政杠杆撬动相关服务,推动供应链金融更好发展。

三是对区域产业升级的现实考量。如广东侧重商贸与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山东侧重5大新兴产业和6大传统改造升级产业。

周海滨认为,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能够加速应收账款周转,降低全链条融资成本,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现金流,从而稳定生产、保障就业,最终达到促消费、扩内需的宏观效果。

供应链金融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缓解融资难题的同时,也对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业务发展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在财政奖励及其他激励措施持续落地的背景下,如何防范盲目扩张、推动融资模式创新,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

对此,田利辉指出,当前各地推动供应链金融,首先要坚持规范先行,防止财政奖励、平台补贴异化为规模冲动,更不能诱发虚假贸易、重复融资或隐性债务扩张。应严格区分信息服务与金融业务边界,防止平台变相从事支付、担保、融资等持牌业务。其次要加快从“核心企业确权”转向“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推动订单、物流、仓储、税务、结算等多维数据交叉验证,发展真正面向中小企业的“脱核”产品。最后要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供应链票据平台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降低金融机构核验成本。

(编辑:张漫游 审核:何莎莎 校对:张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