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要发新一轮消费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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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福续上,美味登场”

2026年第二期“福建有口福”

第四轮餐饮消费券来啦!🎉

发放对象

位置信息

定位在福建省的消费者

包括本省居民

以及来福建省旅游、出差等人员

均可报名申领消费券

券面额度

第四轮餐饮消费券

共推出三种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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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则

本轮采用

“在线报名、摇号中签”

方式发放

消费者可于报名期间登录云闪付、支付宝、微信App或其对应小程序,在三个平台分别选择一种消费券类别进行报名,每名消费者每轮每个平台限报名一次(即三个平台合计最多可报名三次)。报名需授权平台使用消费者身份证件号、手机号、姓名、地理位置等信息。

第四轮消费券报名时间为

10月16日(星期五)至10月20日(星期二)。

具体报名渠道

01 银联云闪付

在云闪付App主页点击(搜索)“福建有口福”或“政府消费券”标签进入“福建有口福”活动页面。

02 支付宝

通过支付宝App首页搜索“福建有口福”进入活动页面。

03 微信支付

通过微信App搜索“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微信小程序进入活动页面。

摇号中签

通过摇号随机确定中签消费者,摇号全过程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中签消费者的消费券将自动发放至报名时使用的平台账户中。第四轮公证摇号时间为10月21日(星期三)至10月23日(星期五)。

线下核销

第四轮核销时间为

10月24日(星期六)至11月2日(星期一)24:00。

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仅限线下到店核销。

使用规则

01

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出示云闪付、支付宝、微信App生成的消费券付款码,凭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以扣除商家优惠后的实际消费额享受对应的满减抵扣优惠。

02

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至福建省(不含厦门市)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因各平台审核进度不一,具体参与商家以发券平台显示为准,同时建议消费前向商家确认可用情况)到店使用,券过期后未核销则自动作废。

03

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严禁用于预付定金、购买储值卡、团购券、线上场景核销等。

04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平台服务电话:云闪付95516,支付宝95188,微信支付95017。

温馨提示

报名零门槛

只要人在福建!本地居民、来闽旅游/出差人员,都可以参与!

多平台报名

可以在三个平台各报名一次,共可报名三次!

核销前确认

使用前请确认商户在券面平台可核销名单之内,同时建议消费前向商家确认可用情况!

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记得定好闹钟

准时来报名哦~

期待好运中签

带上消费券

一起吃遍福建好味道!

来源:福建商务

编辑:王金万

审核:吴梅君 王娟娟

石狮市融媒体中心·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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