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

《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设立象山港技师学院的请示》(象政〔2026〕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设立象山港技师学院,接受象山县政府管理和指导。

二、你县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技师学院立足地方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办学方向,科学制定实施发展规划,持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提升培育质效,全力助推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