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爷

今天下午五点多,看到多家媒体仍在追踪报道“胡二妹之死”。

很多媒体共用的标题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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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新媒体的标题很长,这篇有61字,已经呈现了很多信息。

但,这事如果通读报道,会发现太多细节击中人心。

就在今天,四川宜宾高县官方也对这起事件回应了。总之,随着离世的胡二妹家属报案,公安机关也进行了调查,“目前大家讨论的内容和事情本身的发展差不多”。

也就是说,胡二妹确实是被差评给逼死的。

通过梳理大面积的人证,我可以先肯定的是,胡二妹是个很可怜的好人。

离胡二妹摊位很近的摊主说,胡二妹售卖的小吃干净卫生,味道也好,她很喜欢吃。

有太多顾客也都站出来说,胡二妹“是个很努力的人,特别勤奋踏实,经常中午前就出摊了,有时候晚上过了12点才收摊,等到家都凌晨了。”

我最难过的是,胡二妹还有两个孩子。

平时,她早上还要送孩子去上学,还要买菜备料,一天能休息的时候很少。

有时,她甚至还要带着两个孩子来摆摊。

但,就是这么拼命生活的人,或者叫拼命活着的人,就因为顾客差评,在惊忧生意被毁的伤痛中,选择自杀了。

很多摊主能共情胡二妹,是因为知道这种小摊,就是一家人谋生的饭碗。谋生,就是搏命。

我懂胡二妹。

我太明白这种本本分分做点小本生意,多年积攒的声誉多么不容易了。

这就跟我写文章一样。就像此时,我站在轻轨的车厢里,在手机上码这文章,我不会拼音,纯在手写,一字一句不仅走心,而且耗命。

这文章和胡二妹烤串一样,都是手搓的,十指连心,我写的肯定不完美,就跟胡二妹做的口味,肯定不如米其林餐厅一样的。

但,不论我咋写,肯定都有白嫖者的谩骂。

胡二妹还收了人家十元钱莱钱,那个烂女人都嫌胡二妹莱少,说到底,她也是恨不能白嫖。

这种白嫖的人,也喂不熟。

养家才知柴米贵,才懂每一分一毛都是民生之重。

这两天,我早晚都一个人带两个小儿子,买吃买喝陪玩陪闹,夜里哄睡了,很想抽空写点换米的稿子。

但,我没力气,真搞不动了。

于是,就又想起我经常说,孩子是父母的信仰,孩子是来投奔父母的,做父母是不能死的啊!

所以,写稿也是拿命拼,毕竟,工资这年头都快没法养家了。

只是,那一天,被差评后,胡二妹不拼了,她决定去死。

我懂,胡二妹毕竟不比贾国龙,有资本傍身,被差评了,还觉得有底气去跟罗永浩抵抗一下。

她知道,凭自己力量,可能无力回天了。生意毁了,她养不起孩子,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活着,除了为活着而活着,就是为孩子而活着。这,仍是中国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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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顾客现在都很怀念胡二妹,说她的铜锅洋芋摊上,自己常去吃,有时候还会排队,回头客多,大家都比较认可。

在众人看来,胡二妹有礼貌,待人温柔、和蔼、客气,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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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人们普遍觉得,她卖的一份炸菜10块钱,是让顾客自己装满一碗,实际利润也没多少。

但,那个顾客就是在网上发那些污名化的差评信息,更重要的是,她带着情绪与恶意。

这个顾客,最垃圾的特点,是一幅精英傲慢的样子,在努力活成岁月静好婊。

对,她连婊都没做成。要不然,以她调性,一定在炫耀红酒牛排看电影。

再来感受一下胡二妹的遗言吧:“我每天睡觉不超过6小时,最后换来这样的‘避雷’视频”。

那个写差评的女人,本才应该被雷劈呀,因为她的心就不是肉长的。

我职业写评论三十年,见过各种死法,也见过各种恶。最难过的,是面对这样由头,也最恨拿大制度大框架,打着理性的旗号,冷漠看待胡二妹这种小人物。

抱歉,制度善意的伟大强光,有时真的照不到胡二妹这样人生活的幽暗地带。

这两天,我也看到一些律师说的空话套话,说什么不能仅凭“差评在前、轻生在后”的时间先后,来认定发帖顾客需要担责之类的屁话。

当然,这些屁话可能会勾上法律条文,让他们觉得自己一脸正义,很有正当性。鸟人总觉得自己羽毛漂亮。

但,我的恨意,只因那贱人叫嚣着,说这个摊主“玩不起”,太特么阴恶了。

她把一笔交易纠纷,改写成一场人格审判,这,这个差评在诱使每个人把对一件商品的不满,升级成对一个人的全面否定。

在小县城的熟人社会,四年攒下的名声,就是她的全部身家,是明天的进货单,是孩子的学费。

这个事儿说明,现在不止是人变坏了,更是变坏了不用付账不再认账了,是变坏的成本被清零了。

人一旦不用为恶意付账,本性就会从皮下面透出来。

这几年,大家日子确实都不好过。钱难挣,活难找,生活压力大,但,普通人何苦为难普通人,底层互害,其实就是自害呀。

鲁迅一百年前就写下过这句话:“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一百年过去了,这句话现实指代仍然没变,只是刑具从柴刀换成了差评。

“上层互相合作,底层互相伤害”,这话最扎人的地方,不是它说得对不对,是很多人都亲手参与了把它变成真的。

这个写差评的恶女,就是恶不自知。

在一块精神贫瘠的土地上,是长不出什么人性好东西的,长出来的多半是犬儒的刺。

这根刺,现在握在一个未做成岁月静好婊的底层手中!

这种精致利己主义的猥琐小渣女,是精明人,她所有东西都要抢,抢不到就恨,恨完总得找个人出气。

把一个女人逼到跳河的,是恶藏于心而不自知不觉耻的普通人,也是我们不敢正视却客观存在的国民性。

鲁迅在《呐喊》自序里说过,愚弱的国民,体格再健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胡二妹死了,大家的惋惜与悲痛心情,我也深感遗憾。

我现在难过,是因为,胡二妹的死,法律也很难给予救济了。

而胡二妹的两个孩子,将活得更为艰难。

这正是这桩事里最深的那口井:似乎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起来却轻易杀死了一个人。没有人犯法,但有人死了。

法律是人的底线,可这世上还有一样东西,叫良知。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得良知来管。

如果良知集体休假,一条人命,就只能被记作“意外”。

所以,现在,面对胡二妹之死,面对这只是“一场意外悲剧”,我认为,这些屁话说得太干净了,干净得让人发冷!

等到哪天你被生活摁在地上,被穷、被累、被无数细碎的恶意围起来,你就会明白:压死一个人的,从来不是那根稻草有多重,是那根稻草落在什么时节。

我经常引用迟子建那句话:一世界的鹅毛大雪,谁又能听见谁的呼唤?

胡二妹死了,她最后的呼喊,现在仍未被人们普遍听见!

此时,轻轨到站了,我不写了,擦一下眼泪,得回家带两个小儿子洗澡了。

我必须恨恨地说:胡二妹真的不能就这样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