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断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美宜佳便利店门店照片,并配有“我到梅姨家了”“救命,我发现了梅姨家”等文字,玩起谐音梗,引来网友跟评。有视频点赞量已达9万多,评论2700多条。

记者看到,相关视频、网帖的评论区已有网友晒出玩梗视频被禁止播放的截图。还有网友晒出一则被投诉举报的截图页面。截图显示,被投诉的侵权类型为“损害企业商誉”。投诉描述中写道:近期,我司发现各平台存在大量将“美宜佳”与“梅姨”(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拐卖儿童犯罪人员)恶意关联、谐音恶搞的不实内容,编造散布“美宜佳是梅姨家”等信息,严重误导公众,导致消费者对我司品牌产生负面联想,品牌声誉严重受损。美宜佳系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连锁便利店品牌,与“梅姨”及其相关案件无任何关联。上述行为已违反《民法典》《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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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友发布的信息。(来源/网友发布视频截图)

10月15日,纵览新闻联系到美宜佳,客服人员表示,会反馈给公司法务部门进行核查,“如果刷到相关类似视频,可以直接在视频平台进行举报。”16日上午,美宜佳客服人员回复记者,公司已关注到此事,反馈至公关及法务等部门正在处理,目前具体处理措施还不清楚。

据媒体此前报道,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及惠州博罗被拐,警方于2016年将张某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也正是从张某平的供述中,“梅姨”这个名字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2023年,“梅姨案”主犯张某平、周某平被执行死刑。警方也一直没有放弃对“梅姨”的追查,2026年3月21日,经警方不懈努力,“张某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据申军良及其代理律师透露,“梅姨”真实姓名为谢某梅,广西人,现年65岁,持有多重身份和多个虚假化名,落网前租住在广州一处城中村不足10平方米的出租屋内,以卖水果和捡废品为生。

(来源:纵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