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现在被关押在祥符区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祥符区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吗?什么是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哪些行为?如何区分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与玩忽职守罪?谢谢您了!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祥符区看守所地址:开封市祥符区世纪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向东1公里路北。
导航:祥符区杨寨法庭
祥符区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祥符区汽车站乘坐202路公交车到杨寨站下车,向东步行400米路北。
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祥符区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关于书号管理的各种规定,向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那么,什么是书号?我国对于书号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书号,是指中国标准书号,由一个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一个图书分类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书号是中国标准书号的主体,可以独立使用。国际标准书号由组号(代表出版者的国家、地理区域、语种或其他分组特征,如中国的组号为7)、出版者(代表组区内的具体出版者,如人民出版社为01)、书号名(代表某出版者出版的具体出版物)和校验位(用以检查ISBN编号转录过程中的错误)组成。图书分类号由图书所属的学校的分类号和该类号下的种次号两段组成。书号,是图书出版上市的“许可证”,任何书刊必须有书号,才可以印刷,出版发行。
我国对书号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依照国家规定,书号在一般情况下,只能由出版机构自己使用,只有在协作出版的情况下,才允许出版机构将书号提供给他人。国家对协作出版的目的、范围、对象和条件等都有一系列的严格规定。协作出版的范围只限于学术著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的著作,协作出版的对象也只限于国家科研、教学单位、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能是集体和个人。协作出版的书稿也要经过出版社的终审终校。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在客观方面不仅要求违法向他人提供书号,还要求所提供的书号必须用于出版淫秽书刊。如果出版的不是淫秽书刊,则不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如为自己的亲友师长提供书号出版其著作(非淫秽书刊),虽然违反了有关书号的管理规定,但不构成犯罪。
另外,应当如何区分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与玩忽职守罪呢?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与玩忽职守罪在犯罪构成上较为相似,在主观方面都只能由过失构成,客观上又都必须造成严重危害的后果。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客体不同。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直接破坏了正常的出版行政管理秩序。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
(二)犯罪对象不同。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犯罪对象是淫秽书刊。玩忽职守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
(三)犯罪客观行为不同。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失职表现为不按照规定对书号申请人的身份、书号使用范围及书稿内容进行审查,或不认真履行终审、终校的职责,只能是不作为。玩忽职守罪的失职表现为玩忽职守,其行为表现既可以是“不作为”,也可以是“作为”。【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祥符区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祥符区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祥符区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祥符区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祥符区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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