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都判了亲子关系成立,两个快三岁的娃却连户口都上不了?卡在中间的理由荒唐得让人无语——派出所要求生父到场,可这位生父,正是那个死活不肯露面的董事长。

10月17日媒体曝光了这桩南京的官司。孩子的母亲袁女士,43岁,博士学历,明知对方张某有老婆有家庭,还是陷了进去,两人成了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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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天,袁女士查出怀的是双胞胎。张某明确说不想要,她顶着压力把肚子保住,怀孕生产的当口还把博士读了下来。2024年初,龙凤胎落地,医学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端端正正写着张某的名字。

指望孩子出生后男方回心转意?现实给了袁女士当头一棒。张某彻底翻了脸,血缘不认,抚养费一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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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女士自掏腰包做了基因检测,确认孩子跟张某是生物学父子关系后,直接把人告上法庭,要求司法确认亲子关系。

法庭上,这位董事长打出了一手“专业牌”。他甩出一份“助孕协议”和医疗收据,咬定女方是试管婴儿怀的孕,还掐着手指头算同房周期、受孕时间,力证孩子跟他无关。可问题来了——民事诉讼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你说人家做了试管,实施手术的病历呢?医院记录呢?一样拿不出来。再说,女性受孕本就有生理时间差,预产期只能算个区间,哪能精确到几点几分?这种推算糊弄外行都费劲,何况法官。

二审到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某主动申请做司法DNA鉴定,女方满口答应。法院依法委托了高校的司法鉴定中心。到了交鉴定费这一步,男方突然装死,一分不掏,鉴定机构只能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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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错算盘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里有个亲子关系推定原则,专治这种耍赖。女方手握同居记录、聊天证据、出生证明、民间检测报告,证据链已达到高度盖然性。男方既拿不出反证,又故意拒不配合鉴定,法律上这就叫恶意阻碍举证,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一审正是这么认定的。民事诉讼法还规定,终审判决一送达就生效,申请再审也挡不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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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长的分析,这里有两个弯值得拐一拐。

一个弯是算账。张某从头到尾打的算盘是拖着——不认账,不掏钱,不配合。他大概以为鉴定费一卡,事情就悬着。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拒缴费用这一步,恰恰坐实了恶意阻碍举证,帮法院把推定做实了。省下的小钱,换来法律上的彻底定局,外加“搞没搞清楚”这句嘴硬,脸面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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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弯是落户这道死结。孩子眼看到了三岁,没户口,公民的基本权益一样享受不了。女方拿着生效判决去派出所,基层工作人员搬出“非婚生随母落户,生父必须到场签字确认”的程序。防拐卖、防假落户,审慎审查没毛病。可法院都通过法定程序认定了生父是谁,行政部门却非要一个躲着不露面的老赖亲自到场——这等于把孩子当不当合法公民的决定权,塞进了逃避责任的人手里。

司法和行政打架,输的凭什么总是孩子?制度该向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倾斜,开个兜底申报的口子,把燃眉之急先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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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造的孽,该赔钱赔钱,该受罚受罚。两个嗷嗷待哺的幼童,不该在部门之间被踢来踢去,活成没有身份的人。图来来源于网络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