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付松(“追月数星”主理人)
10月17日晚,我接到自称中国科学院调查工作组的电话,核实完我的身份后,对方说:“近日你反映游客付费入住特定酒店即可进入‘中国天眼’核心区参观,这件事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已经成立了调查工作组对该事件开展全面核查,感谢你对我院相关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该人员称,目前,调查工作正在加班加点全面深入开展,“请问你还有没有其它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的,或者有其它信息提供给我们。”
这名工作人员最后说:“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后续请继续关注官网。”
关于“中国天眼”被沦为生意对象一事,我最早在两年前就听说了,但一直不太相信。在我的认知里,像“中国天眼”这样的国之重器,绝不会被用作噱头来挣钱。
这是因为,“中国天眼”是国之重器,国家为此耗资10多亿,甚至倾注了南仁东等中国科学家数十年心血与生命建造而成,肩负探索宇宙起源和演化、搜寻地外文明、探测引力波等前沿科学研究历史重任,日运行费高达40万元。
今年5月初的一个夜晚,读者电话向我报料,再次提及“中国天眼”被沦为生意对象的事,并说自己花2000多元入住一家叫“光年之外”的酒店,就顺利进入“中国天眼”圈梁上参观。
这一消息让我无比震惊。早在2016年9月25日“中国天眼”正式落成启用前,我就知道,对“中国天眼”的管理相当严苛。
彼时,我还在媒体工作,接领导安排,在“中国天眼”落成启用前5天,我赶往实地采访。
作为世界口径最大、灵敏度最高的单天线射电望远镜,“中国天眼”捕捉的是来自宇宙深处非常微弱的电磁信号。
为保护“中国天眼”不被任何无线电干扰,贵州提出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中国天眼’”,并以“中国天眼”台址为圆心,将半径30公里区域设为电磁波宁静区。
2013年6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 ,同年7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公布,该保护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新的《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2013年10月1日施行的《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同时废止。
与此同时,贵州还出台了《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章专门针对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环境的保护。
“办法”和“条例”均规定,禁止携带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脑、无人机等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进入核心区;无关车辆不得进入“中国天眼”核心区。
经批准,我和摄影记者获准进入核心区,并撰写了6个版的报道,题为《本报记者独家探秘——我钻进了“天眼里”》。
所以,每次有人说“中国天眼”被人当噱头做生意,我都持怀疑态度。我所知道的是,想参观“中国天眼”,唯一且合法的途径是通过中国天眼景区,在寄存物品和接受严格安检后,再乘坐景区摆渡车去到山顶上的观景台,远距离参观。
为了证实读者报料的真实性,我决定对涉事酒店进行暗访调查。
5月21日晚9点27分,我在携程旅行app平台上支付了2688元,预定了“中国天眼光年之外酒店”的一间双床房。
第二天一早,我驾车和两位朋友一道从贵州省城贵阳出发,根据酒店提供的位置,直奔“中国天眼”。
汽车进入平塘县克度镇,沿国道522行驶,抵达“牛角”T型岔口,右拐便可进入“中国天眼”。这里设有门岗,多人值守。也就是说,迈过门岗往里走,便是“中国天眼”核心区。
保卫没有对我们做任何安检,只让下车登记就让我们开车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中国天眼”核心区。保卫明确说,别人进不来,我们能进是酒店给我们报备了所以才让进。也是这时我才知道,“光年之外”酒店就在“中国天眼”核心区内。当天,我们办理完入住手续,在导演带领下,带着暗访设备进入到“中国天眼”圈梁上参观,并拍下影像。
通过调查,我发现“光年之外酒店”的幕后老板竟然是国家天文台。这让我更为震惊,不过我似乎终于明白,为什么花高价住“光年之外”酒店就能打开“中国天眼”“大门”,开车带手机等电子产品长驱直入进入“中国天眼”核心区,甚至到“中国天眼”圈梁上零距离参观的原因了。
公开资料,“中国天眼”“掌门人”姜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副台长、“中国天眼”FAST总工程师,贵州射电天文台执行台长。
6月23日,我将在调查中了解和收集到的相关情况,向中央巡视组第十三巡视组实名举报。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实名举报后,一系列“幺蛾子”接踵而来。
6月30日晚,我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说派出所的民警去他家,盘问他实名举报的事,而他从来没有向任何单位举报过任何事,我说:“我实名举报跟警察有什么关系,再说举报的是又不是你,警察找你干什么?”朋友说:“他们肯定是查到我跟你5月22日一起去过‘中国天眼’,才找到我家里面来向我了解相关情况。”
电话里,我们起了很大争执,朋友怪我举报没跟他商量,把压力都给他了,“说明搞到人家痛处了,人家要开始反击了……到时候你回贵州,出火车站就把你逮了……搞不好今天就想找你,没找到就反倒找我来了……”
接着,辖区领导的电话就来了,问我做了什么事,“接到政法委电话,对你进行调度。”
我问:“什么叫调度?”
领导说:“就是了解你的情况。”
我在电话里告诉领导,自己啥事也没干,就是实名举报国家天文台。领导马上说:“那就是这个事了。”并提醒说,不管我搞什么事,必须合法合规,依法依规。
更可怕的是,没过多久,我又接到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的电话,同样问我做了什么事,“有人投诉、举报你的公司和酒厂,我们要上门例行检查。”
我一阵眩晕,举报后出现的一件件事情让我懵逼。我实在不理解,实名举报的代价为何如此大,可实名举报何错之有?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共和国公⺠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并且,对于公⺠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而且,国家有关机关公布举报电话,不就是想倾听老百姓的声音吗?如果举报者的个人信息都得不到保护,随意被泄露,甚至被举报对象掌握,今后谁还敢举报?
但我不后悔举报国家天文台。在我看来,这是作为一个前调查记者和资深媒体人该有的历史担当和社会责任,国之重器绝不能被某些人用来牟利,更为关键的是,放任游客开车带手机进入“中国天眼”核心区,会对“中国天眼”捕捉宇宙电磁信号带来严重干扰。
在我举报4个多月后,9月29日,国家天文台回复称,已成立工作组调查,并把调查结果报给中国科学院纪委。
让我感到绝望的是,位于“中国天眼”核心区的“光年之外”酒店,像什么事没有一样依然在线上公开售卖,十一假期的价格最低6000多元,部分房型有售罄的情况,而且继续放任游客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中国天眼”。
我别无选择,只能铤而走险,以公开揭露的方式引起社会关注和有关方面的重视。
我深知,实名举报和公开揭露国家天文台的后果,正如网友们担心我的安危一样。
可这条路再危险,甚至可能遭遇不测,我都绝不后退半步。
如今,中国科学院成立调查工作组全面核查,相信有关方面会严肃对待此事,查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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