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晋城市2026-2027年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
已全面开始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政策释义 >
冬春救助是国家针对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专项生活救助。重点解决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
救助对象 >
冬春救助对象为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可直接认定为救助对象,全面纳入救助范围。
补助标准 >
救助标准为人均不低于130元。各县(市、区)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差异化补助原则,根据受灾群众困难程度、家庭人口、受灾类型,分档制定本地补助标准,重点向重灾户、特殊困难群体倾斜。
申报流程 >
申请时间:以村(居)委会/乡镇(街道)通知为准(常规为每年9月启动摸底,10月底前完成申请过程);
申请主体:受灾群众本人;本人因伤病、残疾等无法申请的,可委托近亲属、村(居)民小组代为申请;
申请渠道:向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提交;
所需材料:①救助申请表(村委会有现成模板,可现场填写);②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③受灾相关证明(房屋损坏照片、农作物受灾证明等)。
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组织村(社区)“两委”、村(居)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核实申请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村(居)委会将申请材料、评议记录、公示材料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上报;上报后,乡镇(街道)进行全面审核;乡镇审核通过后,上报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完成最终审批,确定最终救助名单和补助金额(物资数量);
审批完成后,现金补助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直接打到申请人本人银行卡,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
小编:李玫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