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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首创的法律为遗体处理提供了土葬和火葬之外的第三种合法选择。
新南威尔士州多名议员表示,在澳大利亚首创的法律通过、允许这种不同寻常的做法后,他们希望自己的遗体也能被转化为“人体堆肥”。
该法律于周三通过,为遗体处理提供了土葬和火葬之外的第三种合法选择。
这项私人议员法案由悉尼独立议员亚历克斯·格林威治提出。他曾前往德国和美国研究这种做法,这两个国家的部分地区允许此类操作。
这种做法被称为自然有机还原、土壤化或人体堆肥,其过程是将遗体置于温控容器中,并加入苜蓿、稻草或覆盖物等有机物。
进入容器后,容器会被转动或摇晃以循环空气。加入的有机物与空气发生反应,为遗体上自然存在的微生物提供养分,从而加速遗体分解。
格林威治今年早些时候向立法议会表示,这一过程会产生热量,约30天后将遗体转化为土壤。再静置约30天后,容器中约含110公斤“干燥、肥沃、无病原体的富饶土壤”。
周三在立法委员会上,自由意志党议员约翰·拉迪克表示,他赞同绿党议员阿曼达·科恩博士支持该法案时所说的话:他认为自己很可能选择土壤化而非墓地或火葬。
“土壤化将是自愿的。这是一种选择。很多人可能不会选择它……我很确定我会在遗嘱中写明希望进行土壤化,”拉迪克说。
“我喜欢被埋葬在某处、然后有一棵漂亮的大桉树在那里生长100年的想法。
“火葬或土葬的想法一直让我感到不安。这是一个好得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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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党议员卡梅伦·墨菲也表示:“我期待在遥远的未来、这项服务合法化后能够使用它。”
自由党议员苏珊·卡特敦促政府在实施该法案时考虑如何确保死者得到尊重。
“土壤化不应简单地变成一个人类堆肥箱,”她说。
“就像我们对待死亡的所有方式一样,它应该帮助留下来的人哀悼,一个人生前所受到的尊重应该延续到死后。
“这对逝者本人、对其家人、对我们作为一个社会前进的整体方式都很重要。”
将该法案提交立法委员会的动物正义党议员艾玛·赫斯特周三告诉议会,土壤化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
她说,它可以避免需要大型墓地,并且可以完全实现碳中和,相比之下,火葬能耗高,并释放大量温室气体排放。
“土壤化为种植树木和植物等生物以纪念生命提供了可能,”赫斯特说。
“由于土壤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此有多次举行仪式的机会,包括将遗体放入容器以及遗体土壤化后打开容器。
“海外设施允许家属在土壤化过程中探访。这是一个自然而温和的过程,对一些人来说有助于缓解悲伤。”
周三通过的法案给新南威尔士州政府18个月的时间制定法规来管理这种做法,该做法将仅限于专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