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父亲外出遛狗十余分钟,将两岁儿子独自留在家中,不料儿子从18楼不幸坠亡,此事引发广泛关注。孩子母亲刘女士随后控告丈夫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当地警方已受理。
10月23日,刘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今日向她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该局经审查认为,其提出控告的“崔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该决定,可在七日内申请复议。
刘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她已委托曾代理“重庆姐弟坠楼案”的律师,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并申请听证,请求公开公安机关认定标准。刘女士称,将坚持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作为妈妈一定坚持到底,坚持(主张)刑事立案”。
对于警方决定,刘女士表示不服。她向@大象新闻 记者表示,接下来拟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并申请检察听证,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继续追究责任。
崔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截至10月23日,他尚未收到书面通知。他说:“这件事情最开始就是证据不足,我们俩之前也有过沟通,我觉得还是通过法院来判。”他预计刘女士会继续申诉,自己将等待最终司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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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据现代快报,10月16日,刘女士向重庆渝北黄泥塝派出所提交刑事控告,控告孩子父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该案正式受理。刘女士明确,她并不主张丈夫存在蓄意加害孩子的主观故意,但她聚焦于监护疏忽背后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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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刘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如果收到派出所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届时她将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并争取召开立案监督听证会。
(来源:大象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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