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2岁男童在父亲遛狗期间坠楼身亡,母亲报称过失致人死亡案获受理,引发社会关注。
今天(10月23日),男童母亲刘女士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当日她收到了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将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立案监督。
不予立案通知书。
刘女士表示,警方当面向她宣读了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你于10月16日提出控告的崔*然过失致人死亡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已委托“重庆姐弟坠楼案”律师,将继续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立案监督,申请由检察机关就该案召开听证会。
“生育辛苦、抚养孩子更是不容易,我用心带出来这么一个生命,我要维权到底。”刘女士说道。
南都此前报道,该案发生在9月13日下午,当时男童父亲崔先生独自在家中照看孩子,随后崔先生出门遛狗,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不幸发生坠亡事件。
据刘女士回忆,当日15时许,她与崔先生及孩子分开。据家门口监控的开关门记录,15时23分,崔先生带着孩子回家;15时26分,崔先生出门遛狗;15时38分,崔先生遛狗回来,孩子已坠亡。
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崔先生家在18楼,孩子坠落的阳台窗口与客厅间并无可以锁闭的门,窗口仅有简易防护栏,无防盗网。“正常的话,都不会把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我孩子的性格,不可能一个人安静待在家里面。”
刘女士公布的事发现场图片。
刘女士说,此前她曾尝试躲在厨房,观察孩子独处的反应,“他第一反应是哭,然后疯狂地去开门”。事发当天分开前,她还曾嘱咐崔先生,“如果遛狗要带着孩子一起”。
10月16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黄泥塝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显示,她报称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一案已获受理。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N视频记者李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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