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消息,当地时间 10月20日至23日,第十六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文莱召开。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率中国检察代表团出席会议。
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成立于2004年,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起成立的区域性多边国际检察合作机制。
合作机制致力于提升本地区检察机关打击跨国犯罪、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不仅成为本地区各国总检察长保持高层对话的年度机制,也成为本地区各国检察机关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集思广益,统一认识,共同研讨、制定应对和打击跨国犯罪政策的经常性机制。
会议由中国和东盟各国轮流举办。
此前,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主办了第一届会议(2004年,云南昆明)、第四届会议(2007年,澳门)、第九届会议(2015年,广西南宁)和第十五届会议(2025年,香港)。
政知君注意到,这是应勇第四次参加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2023年12月、2024年10月、2025年9月,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和第十五届会议分别在越南、新加坡、中国香港召开,应勇均率团出席。
每届会议的主题由会议东道主协商其他参会方确定,此前三届的主题分别是“加强预防和打击高科技犯罪及跨国犯罪的国际合作”“加强打击金融犯罪合作”和“数字时代打击洗钱、腐败犯罪及资金追缴”。
本届会议的主题是“数字时代下的儿童保护:协调法律框架与国际合作”。
应勇在主旨发言中指出,“儿童保护无国界,数字治理无孤岛。加强数字时代下的儿童保护,是国际社会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需要我们共同担起责任。”
这一议题的设置,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
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深刻影响生产生活方式,其中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尤为值得关注。
当代儿童是“数字原住民”。有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96亿,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7.3%,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不可或缺的成长空间。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给孩子们成长带来无限可能的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
一方面,伴随互联网全面融入未成年人生活,网络欺凌、网络诈骗、隐私泄露等风险日益凸显,且侵害行为高度隐蔽化、跨平台化;另一方面,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网络素养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此外,AI换脸、虚拟伪装、私密群组等新型手段不断出现,现有技术存在一定滞后性。
在这一背景下,“数字时代下的儿童保护”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紧迫议题。
中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写入了“十五五”规划纲要。纲要明确要求,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拓展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
司法保护一向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机制,也是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体系最为锋利的手段。
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追诉犯罪、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等重要职责。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积极应对数字时代儿童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猥亵、欺凌、诈骗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和治理。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此前提到,“检察机关更加强化从严打击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网络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视频、组织未成年人网络淫秽表演、侵犯未成年人信息安全等犯罪活动。”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显示,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565人,同比下降23.4%,占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比例为5.8%,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
数字时代下的儿童保护,离不开国际合作。
应勇表示,中国检察机关愿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涉未成年人跨境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他还提到,加强交流互鉴,深化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司法实践、治理经验等分享交流,推动区域儿童保护司法标准、治理规则有机衔接等。
记者: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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