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位老师,看见学校办公楼楼下摆着一尊金蟾,背上刻着“招财进宝”“马上发财”,正对校长室窗户。她觉得校园里摆这个不合适,举报了。
学校说那是校友捐的,旁边有桂花树,寓意“蟾宫折桂”,后来把雕塑移走了。
事情到这本该结束了。但没有。
这位老师拿到的年度考核结果,是不合格。告知函上写的理由里,有一条:制造负面舆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不在体制内的人可能没感觉。但每一个在编老师都知道,“年度考核不合格”六个字意味着什么。绩效工资打折,评优评先没你的份,职称评审往后推,档案里还留着记录。这不是批评教育,这是往饭碗上踹了一脚。
而踹这一脚的理由,不是她课教得不好,不是她师德有问题,是她“制造了舆情”。
我想请每一位老师、每一位校长、每一位管考核的人,停下来想三秒钟:
如果“反映问题”本身就可以被认定为“制造负面舆情”,那学校里面,还有什么事是老师可以说的?
校园餐有问题,说了,舆情。评职称有猫腻,说了,舆情。某个做法不对劲,说了,舆情。只要事情被捅出来,让外面的人知道了,那个开口的人就先背上一个“制造舆情”的标签。至于事情本身对不对,反而没人问了。
当然,教育局说了,这位老师不合格“可能还有其他事”,正在调查。我们不预设结论,也不把“举报”和“不合格”直接画等号。程序上,该查就查,如果她确实有教学事故、考勤问题,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但正因为要查,才更要把话说清楚:告知函上白纸黑字写着“制造负面舆情”,这条理由本身,到底成不成立?
《教师法》规定,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依据的是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反映问题,既不是政治思想有问题,也不是业务水平不行。把“舆情”塞进考核表,等于给一条本不存在的评价维度开了口子。今天可以因为“制造舆情”扣分,明天就可以因为“让领导不高兴”扣分。标准一旦模糊,解释权就全在拿笔的那个人手里。
那只金蟾已经被搬走了。桂花树还在,校园看起来恢复了平静。
但很多老师心里的那根刺,没拔掉。
今天你看见办公楼前摆着“招财进宝”,你闭嘴了。明天你看见课表排得不公平,你也会闭嘴。后天你看见更不该看的事,你已经习惯了闭嘴。沉默是会传染的,而传染的源头,就是第一个开口的人付出的代价。
转发这篇文章,不是要打倒谁。是想让每一个管考核的人知道:老师敢说话,学校才能干净。把“舆情”写进考核表,堵住的不是一个人的嘴,是一所学校最后那点说真话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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