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10月23日公布《银昆高速昆明寻甸“4·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6年4月28日10时40分许,昆明市寻甸县境内G85银昆(银川—昆明)高速公路K1958+146M大宝山隧道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此前的5月25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曾表示决定对该起事故的查处进行挂牌督办。
经调查认定,银昆高速昆明寻甸“4·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张某文驾驶小型面包车在高速公路隧道路段车道内违法停车,钟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时吸烟、浏览并操作手机,妨碍安全驾驶,未及时发现违法停放的小型面包车,并与其尾部相撞,加之有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6年4月27日22时30分许,钟某驾驶川AJG7XX重型厢式货车(货厢载运汽车轮胎等配件,载货质量2540kg,核定载质量9470kg),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流园出发,驶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昆程物流园。4月28日10时40分许,钟某驾驶该车以72千米每小时的时速沿G85银昆(银川—昆明)高速公路右侧行车道驶入大宝山隧道,行驶过程中,钟某存在抽烟、浏览并操作固定在方向盘左侧支架上手机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此时,前方同车道内张某文驾驶云A7FXXX小型面包车行至隧道K1958+146M处,制动后将车辆违法停放于行车道内,停放时长1分58秒。受上述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影响,钟某未能及时发现同车道前方违法停放的小型面包车,致使重型厢式货车车头与小型面包车尾部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小型面包车内王某青、苏某香、苏某、黄某良4名乘客现场死亡,驾驶员张某文及乘客苏某朴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及道路设施均不同程度受损。
肇事驾驶人张某文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于2026年4月29日刑事立案,因其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于同年5月27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肇事驾驶人钟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于2026年4月29日刑事立案,同日对钟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经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检察院批准,于2026年5月13日执行逮捕。
该案已于2026年7月7日移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