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预防乌头类物质中毒预警通告》
提醒大家不要擅自加工、食用
草乌、附子等乌头类物质及制品
包括自制泡酒
以防中毒
近期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已经接诊了
多起这类中毒患者
每年秋冬季,云南部分地区有用草乌、附片炖鸡或排骨的习俗,认为只要处理妥当就不会中毒,还能起到祛风除湿、强身健体的效果。殊不知,这些偏方可能带来致命隐患。54岁的周女士最近就因为食用草乌中毒,已经在云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一个多星期了。
昆明患者 周女士:“晚上六点半吃草乌,等到七点半就感觉中毒了,我就去喝水、找药吃,然后就一直吐,吐了一个小时都没好,吐完浑身冰凉、怕冷,才感觉应该是严重了。”
周女士说,因为听信偏方,认为草乌能缓解风湿病症状,每年秋冬季节她都会购买草乌煮汤。之前每次吃完都出现过嘴发麻和手脚发麻的情况,休息一下一般就好转了,没想到今年中毒如此严重。
昆明患者 周女士:“以后不吃了,代价太大了,在这里住院一个多星期都没办法动。”
在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的急诊内科,每年接诊的乌头类物质中毒患者超过50例。
昆明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内科副主任医师 朱峻波:“有的患者是喝了草乌酒,有的患者是吃附片,附片炖鸡或者其他东西,吃了以后就出现口角发麻、恶心呕吐、头昏的症状。”
医生介绍,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材,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有剧毒,纯乌头碱0.2毫克即可使人中毒,3到5毫克即可导致死亡,炖煮等普通加热方式很难破坏毒性。
昆明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内科副主任医师 朱峻波:“有的患者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出现恶性心律失常,恶性心律失常可能会引起心脏停搏,这个是比较危险的。如果在专业的机构进行早期救治,一般过了24小时毒性代谢以后,或者心律失常纠正以后,基本上是可以康复出院的。”
医生提醒,确因病情需要服用乌头类物质,应到正规医疗机构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食用后不慎中毒,应立即催吐,尽快前往医院就诊。
10月22日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预防乌头类物质中毒预警通告
预防乌头类物质中毒预警通告
草乌、附子等含乌头碱,有剧毒,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毒性。若自行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物质,易导致严重心律失常、呼吸衰竭、休克甚至死亡。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发布以下预警通告:
一、不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物质及制品(包括自制泡酒),以防中毒。
二、确因病情需要服用,应到医疗机构就诊,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三、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麻木、头晕、恶心、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尽快前往医院就诊。
特此通告。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作为自己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应做到不邀约、不参与
不加工和食用
含有乌头、附子(片)等
毒性中药材的食物和泡酒
若不慎食用并出现中毒症状
需尽快就医
记者:王驰远 邹延智
部分来源:云南卫健委“微信公众号”、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
编辑:郑秋霞
责编:徐宏斌 王云
主编:赵琨
终审: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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