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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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执行局 | 编辑:苏明坡

一审:徐志林 | 二审:高清良 | 三审:刘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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