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人社部、财政部
发布关于2024年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近日,江苏的调整内容公布
家有老人的朋友
快来看看有哪些具体信息
江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01
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02
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31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
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
,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
每月增加1.7元
本人缴费年限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
,缴费年限每满1年,
每月增加1.8元
本人缴费年限
25年以上部分
,缴费年限每满1年,
每月增加2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4%增加
。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2023年12月31日
年满70周
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
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
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1元、29元和39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要求,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有小伙伴要说了
这都是针对已经退休的
我老了能领多少钱
大家可以测一测
以后我在哪领养老金?
问题:
曾在多个省市就业并缴纳过社保,退休后应该在哪里领养老金?
答:
“三原则”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
基本条件是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养老金的领取地。
01
省内流动就业
全国各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流动就业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02
跨省流动就业
看户籍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
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
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看缴费年限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多段关系均满10年,最后一个满10年的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就是最后待遇领取地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
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
大家想退休后多领点的话
不要让养老保险断缴时间太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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