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掌管一个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权利惊人,还能够影响甚至决定一个县的发展走向。虽然各个职位上正县级干部很多,但县委书记作为一个县的“父母官”,显然分量更重。

那么,作为县委书记的顶头上司,市委书记是否有权任免县委书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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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好多人习惯性的以为,县委书记和地市级局长等正县级干部一样,是由当地市委选拔任命的。其实不然,地市级局长们的选拔任命确实是市委说了算,但县委书记的任命罢免市委没有决定权,市委书记说了不算,需要经过省委的批准才行。

正常来说,省管干部的范围为地级市的正副书记、市委常委、正副市长;省直部门正副职、大学院校书记、校长、省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可以看出,一般到了厅级干部,才有资格由省委组织部任命、使用。对官员来说,“省管干部”既是一种荣誉,也是“政治生命”的象征。

那么作为县处级干部的县委书记,理应在市管干部行列,为什么要纳入省委管理呢?那是因为中央有规定,“对县委书记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一般的处级干部来对待”。《规定》提出,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应按程序报经省级党委常委会议审议现在全国好多地方,不止县委书记,就连好多县长,基本上也是省管干部了。

现实上,县委书记的产生除了少数由县党代会选举决定的,其他更多的是由市委提名、省委决定或者省委直接考察决定。

宣布县委书记任命,通常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宣布,然后由市委组织部公示,然后仍由市委负责县委书记的日常考核管理。因此,市委书记并不能直接任免县委书记。但是,他们可以通过对省委的影响,来间接地影响县委书记的任免。

省管干部下沉市委管理,只是出于干部管理方便,省委授权市委代管而已,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的干部管理权限始终还在省委。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县委书记的责任十分重大。他们必须认真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如果县委书记执行不力,或者在工作中出现了重大失误,那么市委书记可以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免去县委书记职务的建议。

当然,市委对县委书记的管理方式并不仅仅是任免这么简单。他们还会通过考核、约谈等方式,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市委书记也会积极推荐表现优秀的县委书记,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晋升机会。

总之,市委对县委书记的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虽然不能直接任免县委书记,但市委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影响县委书记的工作和晋升。

作为对我们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起领导作用的“舵手”,我们应该对县委书记的工作多一些关注,为他们加油鼓劲,共同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