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荣梅 去年10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深圳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该通知指出,提高无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租房提取最高额度为月应缴存额的65%,此次调整不设户籍、年龄限制,所有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均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

这意味着,“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将于2024年10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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