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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深圳市一名市政协原副主席被开除党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引述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深圳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当选政协委员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对于王毅的所作所为,有关部门评价称他“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研究,有关部门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取消相应退休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的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王毅于今年6月被查,被查时,他已经71岁,并退休多年。梳理其任职轨迹,他先后在湖南、广东两省工作,来到广东后,一直在深圳市任职。在湖南省,他曾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1991年调往深圳后,历任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南山区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市委秘书长等职。2011年,他就任深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次年当选政协副主席,至2015年退休。如今,王毅在年过古稀的情况下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再次说明退休不是“平安符”,只要违纪违法,就会受到处理。

在王毅的一系列问题中,“为他人当选政协委员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是十分突出的一条。在此之前,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通报中,被专门指出这条问题的官员并不多见。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文,剖析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违纪违法案,其中提到刘永祥也存在性质相似的问题——更加恶劣的是,刘永祥提供帮助的对象,还是黑恶势力。

在通报中,刘永祥作为县政协主席,被指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他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关照”,本质是向“钱”看。他任职期间,永福县存在一个以犯罪分子李佳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然而,刘永祥不仅不对这一团伙加以打击,还为了金钱利益,帮助李佳及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提高社会地位,为其从事非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2013年12月,在刘永祥的帮助下,李佳当选为永福县政协委员。此后,李佳更加肆无忌惮地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在外从事非法活动。2016年永福县政协换届时,李佳因在公安机关有案底,无法继续担任政协委员。刘永祥便出面帮助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李飞、韦桂尤顺利当选为政协委员,其中韦桂尤还当选为永福县政协常委。

2018年12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永祥有期徒刑十四年。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澎湃新闻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