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忏悔实录》栏目发布《嘉央罗萨:地道“房奴”携亲属“掮客”共同演绎敛财“闹剧”》一文,披露了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嘉央罗萨的腐败细节。
嘉央罗萨出镜忏悔
基本情况
嘉央罗萨,男,1969年6月生,曾任阿坝州红原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县委政法委书记,红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尔康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
2023年5月,接受阿坝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2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2024年5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案情介绍
1992年参加工作后,嘉央罗萨目睹了身边的党员干部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解决群众难题、冲锋在前推动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事迹,他们的浩然正气和为民情怀让嘉央罗萨受到了深深的洗礼。此后,嘉央罗萨怀揣着纯真、赤热的“草原之心”,确立了要为人民谋利造福的人生信条。但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嘉央罗萨在与商人老板的交往中逐渐心理失衡,对奢靡生活痴迷向往,萌生了以权谋私的想法,在一顿饭、一瓶酒的腐蚀下,一步步陷入贪腐的沼泽之中。担任阿坝州红原县政府“一把手”后,为了有更好的生活和居住条件,嘉央罗萨计划在外地购买一套房子,便开始主动和商人接触,用手中的权力换取“买房钱”。面对商人老板们一次次主动送上门的钱财,他在贪腐的道路上一路“狂飙”。为了让妻兄挣到更多的钱,为自己购房“添砖加瓦”,嘉央罗萨多次违规打招呼、批条子,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自己购房敛财的工具。
2009年至2021年,嘉央罗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企业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600余万元。
忏悔书节选
我收受的贿赂大多数都与房屋购置、修缮、装修有关,收受时间集中在我离开红原县的当年和前一年。我是个地道的“房奴”,沉迷攀比、心态失衡,贪图享乐。不仅没有在红原县站好“最后一班岗”,反而突破自身底线,暴露贪婪本性、枉顾纪法,上演了一场离任前“最后的疯狂”。为了让购房资金来源有保障,我为妻兄进入当地高速路建设供应地材砂石的各关联方打招呼,倾尽全力为其打点铺路。妻兄出面,大肆充当各商家间的“掮客”,共同“演绎”了一场“房奴”疯狂圈钱的闹剧。
我原本有一颗纯真的“草原之心”,但随着岗位权力、环境条件的改变开始失去本真,火红的“草原之心”也开始降温褪色。在红原县期间,与我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都是一些自认为关系特殊且可靠的“兄弟伙”和沾亲带故的“内伙子”。但每次拿到钱,我都有一种负罪和不祥的预感,所以我从来不数数,甚至讳疾忌医,把装钱的袋子尽快处理掉。
回望我的心路历程,从纯真无瑕到有理想有抱负,从杂念滋生到蜕变没落,“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是个人理想信念失守,廉洁从政的“总开关”失灵,导致心理失衡、防线失守、行为失准。究其根源,还是信念观念之变引起的“蝴蝶效应”。
我的没落在于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的不过硬,缺乏从讲政治层面、全局层面看待问题的高度,坚守信念的定力不足,自身修养的底力不济,最终导致信念之堤冲毁;我的没落在于对自我革新、教育学习的不重视,没有用心于自我革新和自我提升,满足于现状,对政策、规定要求不学习、不掌握,导致严重违反项目管理规定、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还不知觉晓;我的没落在于警觉钝化、拒腐防变的不坚决,尤其是敏锐不足、不拘小节,疏于至始至微的防范,与商人清亲不分,陷入虚假情义的“猎圈”,沦落为他人谋利的工具;我的没落在于律己不严、律他无方的不得力,自身不清不白,身陷非法利益格局。
【来源:廉洁四川】
延伸阅读
据新华社报道,2018年8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张文雄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张文雄受贿所得财物和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不过,张文雄被判刑后,其身后的论争还在持续,这和其妻涂爱芳一笔5000多万元的债务追讨有关。这笔巨款是不是赃款?当初是投资,还是借款?这也成为双方在各级法院论辩的焦点。
张文雄落马后
其妻追讨5000多万元引关注
据新华社报道,2002年至2016年上半年,张文雄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等职务上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和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新华社报道截图
“2004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张文雄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涂爱芳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5万余元。另,张文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共计折合人民币515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新华社报道显示,2018年8月16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文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决定对张文雄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张文雄落马后,其妻涂爱芳向马高龙夫妇追讨剩余借款约5562万元(其中本金33898305.79元、利息21728814.00元),涂爱芳的理由是:2016年初,被告马高龙与第三人程勇找到涂爱芳家里,马高龙以合伙采砂需要资金为由借款1.5亿元。涂爱芳当时表示只能借到6800万元,最后双方口头商定,这6800万元资金中的1500万元作为原告(涂爱芳)入股10%的出资(项目共需投资1.5亿元用于向政府缴纳资源费),剩余的5300万元作为给马高龙个人的借款,并约定按月息一分五计付利息。
涂爱芳称,后来,马高龙从该项目中分得利润1.598亿元,但只偿还涂爱芳借款本息22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1日仍欠借款本金33898305.79元,利息21728814元。
马高龙对此并不认可。2022年8月1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湘01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和2023年11月1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马高龙均对涂爱芳出资的6800万元资金来源合法性提出质疑,其认为该资金与张文雄案相关。
马高龙的理由是:1.本案涉及的6800万元系张文雄、涂爱芳夫妻婚姻共同财产,这些金额远超正常干部合法收入,且张文雄还涉及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涂爱芳不能说明在采砂项目中出资的6800万元的合法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出借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3.涂爱芳长期利用控制的多人银行卡进行资金操作,系资金不合法的另一表现形式。4.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涂爱芳现有的民事争议主张超过2亿元,远超国家干部的正常收入……
涂爱芳则认为,一、案涉资金已经由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认为合法资产。在没有刑事生效判决作出相反认定的情况下,马高龙仅凭其主观臆测主张(资金)来源不合法,没有法律依据。二、无论资金来源是否合法,都不应该成为马高龙不还款的借口。即使在本案之后查出是非法的,也应当由审判机关就这些资金对涂爱芳进行认定和处分,而不应当在本案中判给马高龙非法占有这些资金而拒不归还。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扫描件)截图
长沙中院认为马高龙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没采信其“案涉资金不合法”的主张。理由是:此前的民事裁定认定,涂爱芳丈夫的刑事案件已经作出生效刑事裁决,没有证据证明本案所涉款项已作为刑事案件犯罪金额予以认定并被追缴,故本案引发的争议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案件争论焦点:
巨款是投资还是借贷?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显示,涂爱芳和程勇是亲戚关系,程勇和马高龙是朋友关系,马高龙系涂爱芳配偶(张文雄)的亲戚。
本案争论焦点是:本案借贷关系是否成立?马高龙是否应当还款?马高龙的原配偶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马高龙称,案涉金额属于涂爱芳与其合作采砂项目的投入款,彼此间的借贷关系不成立。
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本案中,马高龙实收借款本金5300万元,马高龙已还2200万元,诉讼中,涂爱芳认可是偿还本金,故尚欠本金3100万元。按双方口头约定月息一分五计,至2020年8月19日,按约定计算,欠付利息25315000元。
据此,2022年8月1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湘01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判处马高龙偿还涂爱芳借款本金3100万元、利息25315000元。同时,驳回涂爱芳其他诉讼请求。马高龙对此判决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马高龙坚称,其和涂爱芳之间所涉款项为投资款而不是借款,相关款项也投入到采砂项目且已因涉及非法采矿被刑事追缴,不应返还。
“涂爱芳出资的6800万元是投资款,不是借款。”马高龙告诉红星新闻:“之前我给涂爱芳的2200万元是投资分红所得,不是归还本金。后续项目无法持续造成亏损,但投资本就有风险,她不应再追讨这笔款。”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部分)截图
2023年11月1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湘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湘01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理由是:涂爱芳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形成借贷关系,涂爱芳基于借款关系要求马高龙返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涂爱芳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今年9月,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立案审查。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就此案决定再审或驳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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