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四川乐山市民但某出门散步时,被一名醉酒驾车者撞死。

53岁的但某是一名父母早已去世、也无亲兄弟姐妹的单身汉。“表弟走了,但不能被白撞。”但某舅舅家的三名表兄姐为其料理了后事,并向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等提起了索赔,包括人身损害赔偿金等共计98万余元。

近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原告非法定的赔偿权利人、也无法认定与死者但某形成了事实上的养兄弟姐妹或亲密家庭成员关系,同本案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不是提起本案诉讼的适格主体,遂裁定驳回了三原告的起诉。

目前,三原告已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单身汉河边散步

被醉酒驾车者撞死

独居的但某常在晚饭后出门沿着茫溪河散步。“这是他经常走的一段路。”邻居方某某是但某生前的好朋友,虽然他已搬到城里住,但是两人常在网上聊天。直到4月2日,他问但某找到新的工作了吗?却一直无人回应。

方某某后来才得知,但某散步时被车撞了。3月28日晚8时左右,但某步行到黄桷井大桥附近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客车撞倒。事发后,受伤的但某被迅速送到五通桥区人民医院,但不幸的是,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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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某出车祸的路段

今年53岁的但某是一名单身汉,他没有老婆和孩子,也无亲兄弟姐妹,且父母早已去世。3月29日中午,表哥刘某平得知但某出车祸的消息后,赶到了五通桥,并通知了哥哥刘某福和姐姐刘某惠一起回来处理表弟的后事。

根据交警部门调查认定,事发时肇事司机龙某某系醉酒驾驶,龙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但某无责任。6月18日,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表兄姐称“形同亲生”

起诉索赔98万余元

在交警查处阶段,肇事司机龙某某的赔偿意愿仅为将涉事车辆维修后出售,所得价款清偿车贷后剩余部分再赔付给三名表兄姐。三人遂将龙某某、及其任股东兼总经理的某公司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包括死亡损害赔偿金等共计98万余元。

三姐弟认为:龙某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且其是因公出差期间为公司利益陪人喝酒才发生交通事故,其所在公司负有替代赔偿责任,同时保险机构的赔偿责任依法不可免除,但这些赔偿主体因但某无配偶子女无亲兄弟姐妹且父母早已去世,便想逃避法定赔偿责任。

三姐弟称,但某母亲少时因脑膜炎造成反应迟缓说话夹舌,无法外出工作,一直在娘家依附哥嫂即他们的父母刘某明夫妇共同生活,结了婚也是丈夫在外地上班,她仍和哥嫂住一起。但某出生在他们家,唤他们为姐姐、大哥哥和小哥哥。但某三岁时父亲因病去世,刘某明夫妇的工资要养活七人。但某20岁高中毕业才离开刘某明夫妇去上技校,其间其母再婚搬入夫家。但某的生活等也有三姐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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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某外出读书前和母亲在舅舅家共同生活

但某毕业几年后下岗,回五通桥与母亲和继父一起居住,最初几年摆地摊谋生。因生意不稳定,刘某明夫妇还叫大儿子拿出钱来帮但某缴社保。2009年左右,刘某惠又拿出1万多元钱给姑妈买社保。10多年前,刘某明夫妇、但某的继父和母亲相继去世,四名老人的丧事均是三姐弟和但某一起操办。但某独居后仍与他们来往频繁,深夜也会打电话诉说烦恼。

“有人说我们是表弟死了想要钱才打官司,哪是这回事情嘛。但某生在我们家,邻居亲戚都说是我父母的幺儿,我们形同亲生。我一直在五通桥上班,我和但某三天两头在一起,他在某公司上班时的紧急联系人都填的是我。”三原告之一刘某平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我们三姐弟的条件比但某好得多,难不成还要靠死亡赔偿金来发财?亲戚长辈们都喊我们打官司,来争这口,兄弟姐妹身份的气。”

三姐弟能否作为适格主体起诉成为了争议焦点。一审判决书显示,法庭上龙某某方表示,三原告与死者没有形成拟制的兄弟姐妹关系,主体不适格,即便能够认定三原告的父母对但某形成抚养事实,其死亡赔偿金请求权应当为三原告父母且该权利不可转让或继承。

龙某某任股东兼职总经理的公司未到庭,其书面意见称,该案发生时龙某某并未履行公司职务行为,故该公司不应当承担该案任何赔偿责任;所有原告均不适格,应当驳回所有原告的起诉。

保险公司则表示,交强险规定驾驶人醉酒不应赔偿,商业险也约定驾驶人饮酒驾驶的不赔偿;三原告非近亲属主体不适格,请法院驳回三原告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非适格主体

裁定驳回起诉

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法定近亲属的范围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本案三原告系死者但某的表姐、表兄,并不属于上述法定近亲属的范畴,故本案三原告并不具备法定赔偿权利人资格。

该院审理认为,但某系依附于其母亲居住,而非脱离其亲生母亲独立以养子身份居住于刘某明夫妇家,但某与其母亲的母子关系也并未消除,故刘某明夫妇对于但某母子在日常生活及经济上的照料帮助更符合亲属间的相互帮扶,而非同死者但某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因此三原告无从与死者但某形成事实上的养兄妹关系。

对此,刘某平表示不认同。刘某平还说,有六名证人到庭证明但某母亲一生只做过一个月临时工,随哥嫂生活了几十年,裁定书上没有提及但某是他父母抚养长大的事实。

“当然,对于三原告及其父母对死者但某母子的帮扶,体现了三原告家庭的善良美德,值得肯定与褒扬,本院对此亦予以倡导。”该院认为,本案三原告既非死者但某的法定继承人,也非对死者但某进行扶养的人,故无法参照遗产分配处理规则认定本案三原告对死者但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享有请求权。

综上,该院认为,三原告同本案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不是提起本案诉讼的适格主体,裁定驳回原告刘某平、刘某福、刘某惠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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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们介绍但某情况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在五通桥区走访但某好友及三原告的多名邻居。谈及但某母子,众人均感叹不已,表示怜惜。关于刘某明夫妇对待但某是否与三名子女一视同仁,多人表示,但某因年纪小反而更受宠溺一些,也曾听刘某明说过花盐街房屋拆迁款要给但某分一份。

目前,三原告已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编辑 郭宇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