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获悉,近日,花都区发生两起因在户外吸烟、烧火煮水引发火灾的案件,两名涉案男子被花都警方依法从严、从快、顶格处理。
男子烧水不慎引发火灾。
据悉,12月21日,袁某在花都区花东镇某山林吸烟后,烟头尚未熄灭便随意丢弃在地上,引燃杂草导致山火。应急、消防、公安等多部门接到报警后,火速奔赴现场,齐心协力展开扑救行动,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明,袁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花都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12月24日,花都区狮岭镇某村村民邹某,在自建房外用柴火烧水,一时疏忽,在烧水中途离开,导致柴火掉落引发火灾,引燃周边停放车辆,所幸经扑救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警方调查,邹某对其烧水不慎导致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邹某因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消防违法行为,被花都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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