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间,备受公众关注的珠海体育中心驾车撞人案宣判,凶手被判处死刑。判决结果公布后,多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这一振奋人心的审判结果。
事情还要从一个多月前的11月11日说起,当天晚上19时48分,一男子驾驶越野车冲入珠海市体育中心,无差别碾压正在场馆内锻炼身体的市民,当时体育中心的跑道上还有多支“暴走团”,嫌疑人绕着跑道飞速碾压,多人被撞倒。
事发第二天晚上,珠海市公安局再次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市体育中心内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锻炼市民的重大恶性案件,致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
通报称,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到场,62岁的嫌疑人樊某被当场控制。
通报透露,樊某作案后在车上持刀自残,被民警发现后,立即将其制止并送往医院救治。樊某自残致颈部等部位严重受伤后昏迷。
通报称,经公安机关经综合现场勘查、视频监控、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情况,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
12月27日晚间,来自新华社的消息称,当天,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华社的消息称,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新华社的消息还透露,庭审当天,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他当庭认罪悔罪。但消息没有透露被告人樊维秋是否上诉。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死刑判决宣告后,樊维秋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他不上诉且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后三日内,作出死刑判决的法院将相关材料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而高级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后,需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正确,高级人民法院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核准。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将作出核准裁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会签署执行死刑命令,原审法院在收到命令后七日内执行死刑。
由于本案特殊,如果樊维秋不上诉,有望在春节前被执行死刑。如果他上诉,本案的最终判决可能还要拖上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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