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烟草公司男职工陶某先后与2名异性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陶某还以买房、买车等为由,向其服务所辖区域的4名烟农借款16.5万元,其中借款时间最长的一笔间隔9年3个月……
因此,重庆奉节县烟草专卖局决定给予陶某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政纪处分,后公司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陶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与他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仲裁委员会驳回。
陶某不服该裁决,将公司起诉至法院。陶某认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属于私德范围,“因个人事由向烟农借款”属于普通民间借贷,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过罚不相当。
法院驳回陶某的上诉请求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书,驳回陶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此前一审法院认为,涉事公司解除与陶某的劳动合同合法,判决驳回陶某的诉讼请求。
烟草公司职工被开除后起诉单位
2000年1月起,陶某入职某公司重庆市公司奉节分公司。2017年1月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陶某从事技术员岗位工作,日常工作地点为奉节县,月工资为7579.28元。合同还约定,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有权依法单方解除本合同。
因陶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公司于2025年4月至9月间6次与陶某面谈。因陶某“因个人事由向烟农借款”问题,公司于2025年8月至9月间5次与陶某面谈。陶某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6月11日、9月11日在《关于陶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签字。同年9月16日,奉节县烟草专卖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对陶某的处理意见。判决书显示,烟草公司与烟草专卖局属于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2025年9月17日,奉节县烟草专卖局作出《关于给予陶某政纪处分的决定》,载明:“经调查,陶某存在以下违规违纪的问题: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21年至2025年先后与王某某、黄某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违反了《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违反群众纪律。”
“2014年至2024年,因买房、买车等个人事由,先后向其服务所辖区域的4名烟农借钱,累计总额16.5万元,其中借款时间最长的一笔间隔时长9年3个月,违反了《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2025年9月17日,经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陶某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政纪处分。本处分决定自2025年9月17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分决定,自收到本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党组申请复审。”
2025年9月18日,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9月18日,陶某拒绝在纪律处分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回执等文件上签字。9月27日,陶某向奉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对公司单方面提出的解除与陶某的劳动合同不予支持,公司继续履行与陶某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年11月7日,该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仲裁请求。
陶某不服裁决,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公司对他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判令公司继续履行与陶某2017年1月1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判令公司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按每月12000元标准支付工资损失。
法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一审中,陶某主张,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主体是某公司重庆市公司奉节分公司,故奉节县烟草专卖局无权作出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决定。一审法院则认为,奉节县烟草专卖局作出的处分决定不属于该案审查范围。
陶某主张,案涉劳动合同的解除依据违反上位规定,超越劳动管理权限,未向其公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法院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奉节分公司以陶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应从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章制度是否公示以及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公司解除与陶某的劳动合同合法。
陶某还主张,解除案涉劳动合同的程序违法,理由是未听取其申辩意见。该院则指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劳动者进行送达,该公司解除案涉劳动合同程序合法。
法院同时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既需要用人单位重信守诺、尊重和维护劳动者权益,也需要劳动者遵规守纪、恪守道德底线。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纳入规章制度范围,未超越劳动管理边界,既有利于引导劳动者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塑造诚信廉洁的现代企业文化,亦是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陶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陶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延伸阅读
崔先生至今仍难以释怀,他没想到这位周老师会如此下作。如今,他与妻子离婚,但孩子迟迟难以走出阴影,已休学两年。
“老师本应为人师表,我已经向校方、纪检部门反映此事3个月左右了,希望有关部门能让周某受到应有的惩罚。”崔先生说。
发现——
妻子与一高中老师有不正常聊天记录
丈夫隐忍两年因波及孩子选择离婚
1982年出生的崔先生在河南省焦作市下辖某县生活,2006年,他和妻子结婚,3年后两人有了孩子小崔。
崔先生说,孩子上初中时,前往焦作市区某学校住校学习,后来改为走读,“妻子没有工作,就去市里陪读。”他没想到,自己的家会因此破碎。
“我老婆和焦作市一所中学的历史老师周某发生了关系。”崔先生很心痛,他和周某的妻子是初中同学,双方在聚会过程中,两家的孩子成了好朋友,妻子也与周某相识。2022年,在一次妻子醉酒后,他看到其手机内的聊天记录,知道了妻子的不忠。
微信聊天截图
他思前想后,考虑到上有老下有小,也怕伤及无辜,遂决定忍下来。他说,“她总是没缘由地找我吵架,我也总是明里暗里提醒她以家庭为重。毕竟孩子正处于青春期,我怕伤害到孩子。”
2022年至2024年,他多次发现妻子与周某的聊天记录,两人还曾在上课期间聊天。
矛盾爆发在2024年,崔先生回忆,“孩子当时生病住院,刚出院第二天,她将自己与周某的事告诉了孩子,这让我难以接受。”不久,他和妻子便离婚了。那一年,孩子升学到焦作那所中学,但因身心受到影响,一直休学至今。
举报——
涉事老师曾写下《忏悔书》承认不正当关系
“我不想忍了,向学校和纪检部门进行了举报”
崔先生说,离婚后,妻子离开了焦作市,他一直照顾孩子,“孩子身体不好,一直在住院。我把精力都放在给孩子看病上。”
“周某的妻子是我的同学,她一直在向我求情,可我咽不下这口气。”崔先生说,2025年,周某向他提出每周抽自己耳光、然后将拍摄的视频发给他,“没几周,他就放弃了。我起初没有诉求,可他连自己的承诺都做不到。”
根据2025年8月11日的《忏悔书》显示,周某承认在2022年至2024年间,与崔先生的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且双方均在婚姻存续期间,导致崔先生的婚姻破裂。
老师写的忏悔书
这事成了崔先生心里的坎,“我不想忍了,我希望周某被有关部门严惩。”2026年3月,他向焦作市那所中学进行了举报,后向焦作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进行了举报。
崔先生说:“如今,这件事已经3个月了,有关部门迟迟没有给我反馈处理结果。”
7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周某,对方得知采访后,挂断电话。
回应——
校方:涉事老师承认了,已被停职
纪检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周某曾被焦作所在中学评为2017年度“最美教师”。
涉事教师
7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中学相关负责人王某,对方表示,这件事崔先生已举报至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目前正在调查,预计8月初会出最终处理结果。
王某表示,校方接到举报后,找周某进行了谈话,对方承认有该问题,学校遂将其职务和教学任务停了,让等待纪检部门的调查结果。
“学校很无奈,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干部,却成了这样子。”王某深感惋惜,崔先生的孩子学籍在焦作该中学,但一直没有上学。
同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焦作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确认,崔先生因此事多次现场询问案件办理进展,但暂时还没有最终处理意见,“我们知道他着急,有结果会通知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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