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之前,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实施监管的中央企业为98家,但在刚刚过去不久的2025年7月,又有两家中央企业新调整组建而成,具体分别是对应副部级规格的中国雅江集团有限公司(位列国资委央企名录第22位)、以及对应正厅局级规格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位列国资委央企名录第73位)。
如此一来,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央企数量就来到了100家,其中有四分之一是近十年来新组建、新划转或者合并重组的。实际上,在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刚刚组建运行时,列入国资委监管序列的央企数量多达196家,至2017年经过一系列合并重组、优化整合后,央企数量才减少到98家。
值得一提的是,位列国资委央企名录前54家的企业是对标副部级规格(这54家央企统称叫作“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至于后面46家则是对标正厅局级规格。
此处特别解释一下:为什么是叫“对应副部级规格”、“对应正厅局级规格”,而不直接了当的称作“副部级央企、正厅局级央企”(但由于字数限制的原因,标题仍直接称作“副部级央企、正厅级央企”);当然了在日常称呼中,大众还是习惯直接叫副部级央企、正厅级央企。这是因为,在央企“去行政化”改革以及全面落实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后,央企本身已经没有行政级别了,但是为了日常管理的需要、便于政企之间的交流以及更好的做好干部人事工作,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啊央企照旧折射体现出了一定的级别,而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央企管理层领导干部的任用上。
不过,央企领导班子的各成员作为党和国家管理教育的干部,也和党政机关干部一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也就是说会有相应的专门组织部门(或干部管理机构)分别进行管理、任命、使用,另外央企领导干部同样享受对应行政级别的各项待遇。
例如,上述54家对标副部级的央企,其董事长、总经理这两个领导正职的任免权限在中央,由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到任免大会亲自宣布任免文件,担任者享受“副部级”党政干部的各项待遇。至于对标副部级央企的其他副职领导(包括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纪检组长等),则是参照“副部级国家局的副局长”这一层次进行管理使用、属于“中管正厅”,其任免权限也是在中组部,可以享受“中管正厅局级”党政干部的各项待遇。
而上述46家对标正厅级的央企,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的任免权限都是集中在国资委党委,并享受普通厅级党政干部的各项待遇,具体由国资委内设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简称“企干二局”)进行日常管理、考察使用。
这里额外介绍一下国资委企干二局的相关情况:该局系国资委内设的正厅级部门,设有综合处、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干部监督工作、教育培训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另外,我国其实已经没有对标正部级央企的存在了,哪怕是外界通常认为是正部级的“国家铁路集团、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集团”其实也都只是对应副部级规格了,而这从这三家央企的董事长、总经理的配置均为副部级干部便能看出。
当然了,无论对标什么规格级别,各家中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都是一样的,也都无一例外的承担着新时代赋予中央企业新的功能使命和战略任务,并且均是强国建设的战略性力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引领性力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性力量以及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创新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