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音乐家协会开始撤销名誉职务。

2026年8月19日,江苏泰州市音乐家协会宣布,根据《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办法(试行)》(苏社办发〔2026〕2号)相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本会现有全部顾问等名誉职务。今后新一届理事会如确需设立名誉职务,将严格遵照上述《办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审慎研究确定。

泰州市音乐家协会还强调,凡此前以泰州市音乐家协会名义或在其自媒体平台发布的与名誉职务相关的宣传内容,如有与本《办法》管理精神不符之处,均不代表本会立场,请相关主体自行对照规定完成规范整改。

公开报道显示,此前泰州市音乐家协会曾设立名誉主席等职务,各地音乐家协会亦设有众多名誉主席。

今年,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对全国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工作作出规定。该《办法》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名誉职务名称、设置原则、数量、任职条件、授予对象等。要求行业协会商会非必要不设立名誉职务,确有必要设立的,应当制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制度,且数量设置应当精简、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