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半拍sir

慢半拍sir

关注
2310粉丝
1关注
2.6万被推荐

网易号优质内容创作者

14枚勋章

做不平凡的人,讲不平凡的故事
IP属地:河南
更多信息

  • 女子在家被流浪狗咬伤,3天后狗死亡并检出携带狂犬病,谁买单

    27分钟前
    图片
    03:02
  • 单亲妈妈无罪被羁押821天,获国家赔偿13天后被叫停,4个反常

    1小时前
    图片
    03:15
  • 41岁的单亲妈妈被羁押821天后无罪释放,她在申请国家赔偿仅13天时又被立案调查,赔偿进程也被叫停了,这背后到底是真的有新线索了,还是说故意在为难人?
    当事人史玉辉,21年的时候在儋州一家物业公司担任经理,她因为牵扯到一起涉黑案件,所以就被羁押了821天。去年5月份的时候,她所牵扯的这起案件,因为证据不足,不认定属于涉黑性质,所以史玉辉被无罪释放。平白无故就被羁押了821天,这是完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于是史玉辉就申请了国家赔偿,可当地检方先是做出了赔偿决定,后在13天后又表示有新线索,帽子叔叔这边需要侦查,赔偿这个程序也中止了。 可事实上新线索,又或者说她所牵扯的所谓的骗贷案,可事实上所谓的骗贷,在之前的最终判决中,早就已经明确说了,并不构成犯罪,而且当时此案里并不牵扯她的名字。而在被重新立案调查后,也并没有人找她来核实情况,而具体的进展她又不得而知。如果她之前被认定无罪不被推翻的话,这样的状态还会存在一个潜在的风险,就是如同史玉辉所担心的那样,重新立案后如果调查清楚快速撤案,那她的赔偿程序就能恢复,可如果案件一直拖着没进展,又或者是她撤案后再次立案,那她拿到这笔赔偿金就有可能真的会遥遥无期了! 那当地检方是故意为难史玉辉,不想让她拿到这这笔赔偿金吗?虽然现在是不能确定,但现在这个案件太反常了!第一个反常点就是,同一个司法机关,在同一个行为上,先是认可其无罪,后又主动提供材料将其作为犯罪线索重新追究。第二个反常点就是,在国家赔偿即将支付的节点上,案件就出现了所谓的新证据材料,然后赔偿程序就立即中止了。第三个反常点就是,重新立案大半年的时间了,竟然没有人来核实情况,而且骗取贷款案的经办人,帽子叔叔均表示不知道,而且联系所谓的疑似案件经办人,也是联系不上。 第四个反常点,所谓的骗取贷款案,是属于经济犯罪案件,最长立案审查阶段期限,应当不超过60天。而且在立案后的30天内,找不到所谓的充分证据,是应当撤案的。可之前这起案件就已经被认定不构成犯罪,想要获得新证据概率极低,因此就目前而言,早就应当在去年10月中旬就应当撤销了。可大半年也没有撤销。那他们有没有为难史玉辉的动机呢?还真有,而且这个动机还十分强烈,现在重新立案,就是想要给史玉辉定罪,从而避免把这起案件定性为错案,导致个人和单位被追究责任! 当然了以上也只是个人的合理怀疑,至于重新立案的真实目的,还是有待官方的调查的。好在的是,现在这起事件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当地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将会对这起案件开展调查核实,所以应该很快就有结果,到时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止沸新闻解读官#
    网易社区止沸工作室
  • 人攻击狗的时候,一个个是化作正义使者,义愤填膺的,可狗攻击人的时候,咋一个个都沉默不语了呢?
    河南焦作的辛女士,在家里陪孩子玩耍时,一只流浪狗顺着半开的大门钻了进来,她在驱赶流浪狗的时候,大腿被对方给咬了,当场就出了血。流浪狗被物业给控制,她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狂犬病暴露级别中最严重的“三级暴露”,而更让辛女士崩溃的是,那只被控制的流浪狗,三四天内就死亡了,而且检测后发现它携带有狂犬病毒。现在的辛女士已经接种过疫苗,正在接受医学的观察!而且据她所透露,这只狗在小区内还攻击过他人。 这样携带狂犬病毒的流浪狗,它的唾液里都是携带大量的病菌,因此哪怕被它舔舐到伤口,如果不及时有效处理的话,都有可能会让人感染上狂犬病,所以更不用说被它咬出血了。而且大家要记得一点,一旦是被咬出开放性伤口,也就是所谓的三级暴露,就需要彻底清洗伤口,还需要第一时间接种狂犬疫苗,以及被动免疫制剂。可即使及时注射了狂犬疫苗以及被动免疫制剂,就一定能防止你感染狂犬病吗? 只能说在目前为止,这是最有效的方式,但还是有失败的案例。而一旦你感染上了狂犬病,并且发病的话,致死率几乎接近100%。我的言外之意是,辛女士这个情况,其实是风险系数很高的。而造成这一切的,从表面上看是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事后小区物业担责是一定的,可要真的是辛女士不幸感染上狂犬病了,大家记住,我这里说的是万一,我希望这种情况不要出现,但要真的出现了,物业赔再多的钱有什么用? 所以作为小区物业,尽到自己该尽的职责,这是十分有必要的。可真正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说有流浪狗出现,还不是一些所谓的养狗人士。如果他们能从一而终,悉心照顾自己的狗,狗根本不会成为流浪狗,更不会感染上狂犬病,自然也不会咬伤他人。所以预防流浪狗咬伤人,从根源上是要养狗人不要弃养,其次就是对一些现存流浪狗的处理。可现实存在很大的阻力,因为一些人不是因为爱狗才养狗,只是因为自己想养狗才养狗,她不想养了直接就不管了。 而且现实中,如果要是有人,伤害到一些流浪狗,一群爱狗人士,那是咬牙切齿恨的不行。之前闹得沸沸扬扬地,男子毒死小区9条狗的事,我想大家还没忘吧!那些爱狗人士什么样,我想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可如今携带狂犬病的流浪狗伤人事件,他们又在哪?我个人观点是,你爱狗没什么问题,但你不能太自私,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对自己的狗从一而终是必要的,但也不能对流浪狗的危害视而不见!大家觉得呢? #止沸新闻解读官#
    网易社区止沸工作室
  • 《冬去春来》直到沈冉冉成楚才远的情妇,庄庄才知生父算计有多狠
    8小时前
    4跟贴
  • 隐身的名字:任小飞身世曝光!任美艳改嫁三次、重男轻女的真相
    23小时前
    1跟贴
  • 仙人跳新套路曝光!拿柔弱可怜的女孩当诱饵,好心人最容易上当

    1天前
    图片
    01:39
  • 如果晚上你看到路边有女生独自哭泣的,千万不要同情心泛滥,更不要想入非非,记住一定要第一时间离开!
    在我告诉你为什么之前,咱先看一个甘肃的帽子叔叔,最近破获的一起案件!事情发生在3月11日的凌晨,男子晚上出来办事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一年轻女子,并且还传来哭泣的声音。男子以为女子是遇到了事需要帮忙,所以就好心上前询问,而在女子的诱导之下,男子将其带回了出租屋,可他刚进入出租屋,就有4名持刀大汉闯入将其给控制,结果就是男子被抢走了各类香烟20条,总价值是在4470元。随后他选择了报帽子叔叔,而帽子叔叔根据线索精准布控之下,先后将7名犯罪嫌疑人给抓获。 这7人就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分工十分明确,利用装可怜的女生当诱饵,专门来引一些好心人,以及别有用心之人上当,然后就采用暴力手段来抢劫财物。到了这,你应该明白我前边所说的,为何见到路边求助的女孩,一定要远离的原因了吧!而类似的案例我之前讲过,也是同样的剧情,也是一个女孩在路边哭泣,当事人刘女士询问对方需不需要帮忙,对方一直说让送她回家,而刘女士选择报帽子叔叔后,这个女孩直接消失不见。其实这类基本上就是一个套路,利用的就是一些人的好心与色心,一旦你将其给送回家,又或者是把她给领回家,那甘肃的那个男子的结局,就是你的结局。 因此还是奉劝所有人一句,遇到类似情况的一定要提高警惕,让你送她回家,或者要跟你回家的,基本上都是骗子,所以最好地办法就是,要么直接选择视而不见,要么是选择报帽子叔叔。 #止沸新闻解读官#
    网易社区止沸工作室
  • 男子看手机踏空身亡家属索赔百万,自己不看路,也得别人买单?

    1天前
    图片
    02:30
  • 自己走路不看路踏空摔下楼梯意外去世,家属却把工人、防水公司连同物业也给起诉了,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15万元!
    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6月份,张家界的一个小区内。当时刚好是晚上,男子向某在小区散步时,一直都在低头玩手机,走正在施工的台阶时踏空摔了下去,结果因为受伤太过严重,抢救无效而死亡。家属认为向某的死,是因为施工现场没有围挡,也没有警示标识,而且阶梯处灯光灰暗导致,所以就把工人别某,以及别某挂靠的防水公司,还有物业给起诉了,要求赔偿损失共计115万。而法院审理后认定,向某个人承担50%的责任,而物业赔偿29.9万,别某以及防水公司,赔偿19.2万元。 在评判这个结果之前呢,咱先看一下法院判案的依据。物业担责的缘由是,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就是没有将长期未启用高风险通道进行遮蔽,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并且对于损坏照明设施没及时更换。而别某担责的缘由是,没有尽到安全施工的责任,也就是现场没遮挡,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防水公司才是遭受了无妄之灾,就因为允许无资质的别某挂靠,所以承担同样赔偿责任。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无论是物业还是工人,以及防水公司都存在问题,所以担责是肯定没问题的,可为何大家还觉得不公呢? 无非是因为,这个阶梯处本身是存在危险不假,但只需要避开不从这里走,基本上就能避免发生意外,而向某作为小区居民,他不可能不知道这里危险的。可最后之所以没能避免意外,就是因为他个人的疏忽大意,是因为他走路不看路。言外之意这起悲剧背后,他自己才是主责,因此买单的也应该是他自己。可现在他只需要承担50%的责任,剩下的50%是由他人来承担。这样的结果看似公平,其实背后还是各大50大板的做法。 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哪怕是这里很亮,也有遮挡警示标志,如果这个向某走路时光看手机不看路,意外还是会照样发生!所以这件事不公平的点,不在于其他人为向某的死担责,而在于承担50%的责任太多了。因此这样的判决,本质上就是对死者的一种偏袒,就是一种不公,而且还有可能,会让一些人养成巨婴心态,一遇到问题就把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把自己撇的一干二净。 #止沸新闻解读官#
    网易社区止沸工作室
  • 张雪峰老师出殡日万人送行!敢说真话的寒门引路人,离开了我们

    1天前
    图片
    03:04
  • 如果张老师能看到这一幕,我想他应该也能瞑目了!
    3月28日是张老师的出殡日,而天还微微亮的时候,苏州殡仪馆外,就排了上千米的长队,足有上万人捧着鲜花,自发的来送张老师最后一程!而这还是离得相对近的,离得远的还在赶来的路上。而单是为了祭拜,光排队就花了几个小时。可大家没有因为等待时间过长,而表现出焦急的样子。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肃穆,写满了虔诚。这一天,苏州城里弥漫了悲哀,充斥着悲伤。其实又何止是苏州呢?全国又何尝不是如此。 学生们自发的在课堂上,为张老师举办告别仪式。媒体人用镜头记录下,这创造历史的一幕!而我一大早的醒来,刷着张老师往日的视频泪流满面。到不了现场的我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张老师的怀念!张老师说,他最大的梦想,是想要成为影响一代的人。现在的他做到了!如果他能看到的话,我想他绝对会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对身边所有人说,看,我老牛逼了!张老师不就是一个贩卖焦虑的网红商人吗?为何他的死会触动了那么多人? 我想肯定会有人产生这样的质疑。不可否认的是,张老师的确是一名网红出身,他也的确是一名商人,而他也的确是在贩卖焦虑,并且他也曾因为贩卖焦虑口不择言,而受到一些人的谩骂和攻击,甚至还因此被逼着道歉!可他的存在,他的口不择言,打破了信息的壁垒,更打破了一些人,为我们精心编织的美梦,让我们认清了现实,也少走了十多年的弯路。大家还记得当年张老师评论新闻学的话吗?而谁又知道当初那个站出来指责张老师的新闻学教授,他之前所学的是工科,而且据说他自己的孩子也没报新闻学。 一个不让自己孩子报新闻学的人,却让别人家的孩子学新闻学,这样的人他会是好心吗?而且有他这个教授身份,哪怕他孩子报的是新闻学,未来依旧是有出路的。可如果是农民的孩子呢?是不是毕业就等于失业?只能处处碰壁了?所以对于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梦想远不如现实更重要。而张老师曾说过,他说寒门最大的劣势,其实不是父辈原始积累的差距,而是成长路上没有人引领,从而缺失很多的机会。而现实中的他,其实就是在用自己的专业,为普通人家的孩子,指了一条康庄大道,给了他们逆天改命的机会。 而且不仅如此,他还力所能及的,给那些贫困学子提供经济帮助。所以,这样的张老师,怎么不会被我们铭记,又怎么不会被我们怀念呢? #止沸新闻解读官#
    网易社区止沸工作室
  • 直到魏严爬上淑妃床,才懂公孙鄞拿万卷藏书入赘长公主府,多精明
    1天前
  • 要不是先帝中秋宴当众捉奸魏严和淑妃,谢征永不知,母亲自缢真相
    2026-03-27
  • 男子得知男医生给妻子做彩超,崩溃大吵大闹拿头撞墙,还要离婚

    2026-03-27
    图片
    02:01
  • 6岁儿童拿走豆腐并摔毁,失主却坚持要公开曝光,得理得饶人!

    2026-03-27
    图片
    02:27
  • 不到6岁的孩子偷拿走邻居家豆腐并摔毁,他的行为固然存在很大问题,也应该被教育,但公开曝光就有点过了吧!
    武汉的占女士在小区经营一家团购店,她将一块豆腐临时放在,楼道里一箱矿泉水上,转身功夫发现豆腐消失,找到豆腐时发现已被摔毁,查看监控发现罪魁祸首,是小区一不到6岁儿童。孩子家长愿意道歉并且赔偿,可这一处理方案被占女士拒绝,她不要赔偿坚持要公开曝光,可物业却表示自己非执法机关,无权擅自公开监控画面,更不能自行曝光他人,所以拒绝占女士拷贝和对外传播监控视频。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哪怕是小偷,他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因此物业的做法是在遵纪守法,所以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而且这样的物业才是负责的好物业。而在这起事件当中,存在问题的是这个孩子以及占女士。虽然豆腐本身不值几个钱,但不能因为豆腐不值钱,拿走之后就不算偷,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孩子拿走豆腐的行为就是偷,而他在偷拿走之后还故意摔毁,这就是在故意浪费粮食。因此孩子的行为,是存在严重错误的,是需要严格管教的,这是没问题的。 有问题的是占女士揪着不放,还要求公开曝光的行为。其实像这么大的孩子,犯这样的错误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本身年纪小,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三观,所以有时可能调皮,做出一些错误的行为,咱在这个年龄段的时候,不也有过类似行为。咱那个时候犯错,不也是教育批评几句,有谁会拉着孩子去游街的。而占女士是当妈妈的,或者以后也有可能会当妈,自家孩子犯了错,总不至于要公开处刑吧?所以咱们要理解孩子的犯错行为,也应该给孩子改正的机会。 而且退一万步讲,如果孩子父母不讲道理,那你公开曝光虽然违法,我们也都能理解你。可现在人家父母态度很好,愿意道歉并且赔偿,所以你再要求公开曝光,这就是斤斤计较,就是在得理不饶人!说句可能不太讲理的话,豆腐虽然是你的私人物品,但楼道是属于公共区域,你将豆腐放在楼道中,本身就是一种侵占公共区域行为。并且无人看管之物,谁知道是否有主,我是否也有理由怀疑,你就是在钓鱼执法,故意引诱人家孩子偷你豆腐的?所以还是那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 #止沸新闻解读官#
    网易社区止沸工作室
  • 女子找茬意外猝死!与其争辩男子判赔14.9万,判案讲理也得讲人性

    2026-03-27
    图片
    02:26
  • 男子正常停车却遭女邻居找茬,对方有基础病情绪激动摔倒身亡,法院却判男子赔偿14.9万,难道是谁死谁有理吗?
    这事发生在24年海南万宁一小区,当事人李先生在公共区域正常停车,常女士认为停车影响她家出行,所以就出面阻拦并与李先生产生言语争执,而在这个过程中她突然摔倒,并且送医抢救无效而死亡,而尸检结果显示,她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因为情绪太过激动,才导致了意外的发生。而丈夫认为常女士的死,是李先生靠近吓到导致,所以起诉李先生索赔122万。法院审理后认定争吵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而且李先生存在语言暴力,所以认定需要赔偿14.9万。 那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呢?说真的我有点看不懂,因为本身李先生停车的地方,就是公共区域,物业也表示是可以随便停的,那说明李先生停车是没问题的。言外之意就是常女士是故意找茬。那一个人故意找茬,我不是圣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所以我跟她争辩这没有问题吧。况且李先生表示并没有辱骂对方,只是和对方据理力争,这又算哪门子的语言暴力。再者,她情绪激动也是她自己问题,是她没有控制住个人情绪,而且之所以意外死亡,也是她个人基础病的问题。 所以无论是从常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处理问题的角度出发,我认为李先生的做法都具备合理性,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法院所说的,在因为停车位产生矛盾后,李先生不应该继续争吵,而应该另寻其他停车位,这本身就是站在事后理性的角度,甚至是可以说站在神性的角度看问题。而按照这样的判案逻辑,那如果法官在马路上走着的时候,有人突然给你了一巴掌,那你是否能不还手,也不跟对方纠缠,而是直接选择离开?我相信99%的人都做不到!包括法官自己也是一样。 那如果跟对方进行理论,对方也跟常女士一样,自身有基础病然后去世了,那法官是否也得赔偿对方损失?而且就像是法院说的那样,李先生是可以停止争吵,继续寻找其他停车位,那凭什么要让没做错的人退让,而不是让胡搅蛮缠的人退让?而且谁又能确定,李先生真的退让了,常女士就真的不纠缠了?那如果到时还是一样结果,李先生是否真的能免责?所以很明显这样的判罚有失偏颇,给人一种谁死谁有理的感觉! #止沸新闻解读官#
    网易社区止沸工作室
  • 逐玉:魏严祸从口出,李陉告密小人!原来,这才是瑾州惨案的真相
    2026-03-27
正在载入...
正在载入...